(记者 彭玮蔚 实习生 周杰妮)今日是第36个“世界环境日”。昨日,省环保局发布了2006年《湖南省环境状况公报》。
2006年,全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部分区域性环境问题得到解决。
四水一湖污染程度湘江最重
与2005年相比,2006年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略有改善,重金属类指标得到基本遏制。大多数城市集中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基本稳定。但流经部分城市及工业区江段的地表水污染仍较为严重,尤其在枯水期,氨氮和耗氧物污染在部分水域有所加重。全省城市声环境质量进一步得到改善。但全省水污染仍较为普遍,四水一湖污染程度由重到轻排序依次为湘江、沅江、洞庭湖、资江、澧水,但湘江水域株洲以下江面重金属问题基本解决。
公报显示,全省14个城市饮用水源水质按多因子评价达标率在91.5%~100%之间,其中永州、张家界、郴州和岳阳达标率为100%,湘潭为91.5%,其他城市达标率均在95%以上。
半数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标
2006年,我省城市空气质量总体有所改善,衡阳、张家界、郴州、永州、娄底、怀化、吉首、邵阳和益阳9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受可吸入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污染影响,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和常德5个城市空气质量为三级,污染未超标。全省大气环境污染仍以扬尘和煤烟型为主,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和二氧化硫。
公报显示,全省14个城市均受到不同程度的酸雨污染,酸雨污染范围和程度略有加重,但重酸雨频率有所减轻。我省14个城市中,长沙、株洲、湘潭、衡阳、岳阳、常德、益阳、郴州、永州、娄底10个城市交通噪声和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均达标。全省无重度声环境污染和中度污染城市。影响全省城市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噪声源为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
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433起
公报显示,2006年,全省废水排放总量为24.41亿吨,比上年减少4.5%。其中,工业废水10亿吨,生活污水14.41亿吨。废水中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为92.25万吨,比上年增长3.1%。同时,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3687.68万吨,比上年增长9.5%;其中,危险废物产生量41.18万吨。全省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物2689.46万吨,综合利用率72.27%,比上年增加2.28%。2006年,全省环保部门出动人员5万多人次,检查企业1.2万多家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433起。其中,对株洲清水塘地区11家污染企业实施关停、2家停建、34家限期治理,完成清水塘地区26口水塘镉污染整治工程。在临武三十六湾开展3次大规模集中整治行动,关闭取缔非法采矿和非法选矿厂。完成花垣县“锰三角”污染综合整治,并顺利通过国家环保总局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