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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少二氧化硫排放 华能海口电厂被要求整改
作者:梁冬媛  文章来源:南海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5 23:18:43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南海网6月5日消息(本网记者梁冬媛):由于一些新建项目如海南炼化的投产和海口电厂8#机组投入运营,2006年我省水环境中二氧化硫和COD(化学耗氧量)的排放总量与上年比较均有增加,超过总量控制指标,政府要求华能海口电厂4台12.5万千瓦机组完成脱硫,关闭2台5万千瓦机组,新建机组脱硫设施实行“三同时”制度。这是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今天发布的消息。

  今天第36个世界环境日,其主题为污染减排与环境友好型社会。国土环境资源厅今天发布了我省污染物排放现状。据国土环境资源厅透露,由于一些新建项目如海南炼化的投产和海口电厂8#机组投入运营,2006年,我省二氧化硫年排放2.38万吨(基本为工业排放),比上年度增加4.2%,超过“十一五”期末的总量控制指标。但是,我省经济增长速度远大于污染物排放增长,单位工业增加值污染物排放强度明显减校污染物排放增长速度仅为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的四分之一,经济增长速度远大于污染物排放量的增长。

  省国土资源厅认为,我省污染减排任务依然繁重,要实现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加强污染减排,是当前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我省污染减排将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具体措施是实施华能海口电厂二氧化硫治理工程。我省的二氧化硫排放主要来自燃煤电厂,排放量占总量的73%,要实现污染减排目标,同时腾出发展所需的排污总量,必须加快现有燃煤电厂的脱硫。

  我省污染减排的目标是,“十一五”期末全省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98%以上;海口、三亚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其他市县不低于60%;华能海口电厂4台12.5万千瓦机组完成脱硫,关闭2台5万千瓦机组,新建机组脱硫设施实行“三同时”制度。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一五”末期COD排放量控制在9.5万吨/年,二氧化硫控制在2.2万吨/年的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

  减排工作方案中还确定了22个城市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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