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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渔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全文)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13 13:05:25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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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浙江渔业发展的重大项目安排及对策措施 (一)渔业发展重大项目 为确保浙江渔业“十一五”主要目标的完成,加快实施渔区新农村建设工程,在全省开展实施“520行动计划”。即从5个大方面为抓手,通过实施20个重点工程项目,总投资120亿元。 1.以实现海洋资源国土化管理为目标,加强海洋综合管理,建设浙江“数字海洋”的重点项目。 1)“数字海洋”建设工程 在全面开展海洋资源调查基础上,建设全省海洋地理信息系统(简称“数字海洋”),包括海洋生态环境管理信息系统、海洋渔业管理信息系统等子系统,并为海洋环境与灾害监测预报系统、海上渔船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海上指挥信息系统等应用系统提供数字平台。 2.以维护海洋生态安全为重点,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实施生态修复工程的重点项目。 2)海洋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保护体系建设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县级与区域海洋环境监测与观测预报台站;(2)区域海洋赤潮监视监测网络及远程诊断系统;(3)海洋赤潮种类鉴定和贝毒监测中心实验室;(4)快速监测车船及附属监测系统等。系统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海洋生态修复工程 建设10个海洋保护区、10个渔业资源保护区、10个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区,开展大黄鱼、黑鲷、石斑鱼、海蜇、对虾、贝类的增殖放流,以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资源恢复。 3.以转变渔业增长方式为目的,加快渔业结构调整,改造传统渔业,构筑现代渔业体系的重点项目。 4)远洋渔业项目建设 略 5)国内捕捞渔船改造 改造3000艘海洋捕捞渔船,配齐救生、消防、信号、通导设备;改善鱼舱、保鲜、卫生设施;改进网具和作业方式。 6)生态型水产养殖塘标准化建设工程 建设浙东70万亩优势特色出口养殖基地;改造修复杭嘉湖绍城郊20万亩生态鱼塘;建设浙西地区10万亩有机鱼养殖产业化基地。经过五年的重点扶持,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优势产业区。到2010年,实现新增养殖产值80―100亿,新增出口创汇3―4亿美元。 7)无公害养殖基地建设 选择100家面积500亩以上的养殖户开展无公害示范基地建设,对场内塘、进排水渠进行改造,严格技术操作规范,产品实现无公害以上,通过示范引导和对初级水产品实施质量监管等措施,使全省水产品基本达到无公害的目标。 8)水产加工市场龙头企业建设 建设100家水产加工市场龙头企业,对加工生产线进行改造,提高水产品质量和附加值,改造和提升水产品交易市场,全面提高交易时期鱼货鲜度和安全卫生水平,大力推广电子信息化交易。 9)休闲渔业基地建设 继续实施“浙江省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工程,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至2010年,再建100家“渔家乐”、观赏鱼、渔文化等多种形式的省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初步构建都市休闲、黄金海岸、生态观光三大类型的休闲渔业产业带,全省休闲渔业产值达到20亿元,使休闲渔业成为浙江渔业增效新的亮点。 10)水产种子种苗建设工程 建设30个省级优势及特色品种的水产原良种场及繁育基地;研究、繁育与推广30个本地野生优良水产品种;对30个水产优势、特色品种进行种质改良与提纯复壮,并进行良种选育技术示范与推广。 4.以保障渔民合法权益为根本,加强平安渔区建设,促进渔业生产安全的重点项目。 11)渔船安全实时监控体系建设 采用GPS定位、电子海图和计算机系统技术,对全省2万艘海洋渔船实行即时显示船位,实现渔船与陆基站的联络,达到对海上渔船的实时监控和救助。 12)“平安渔场”建设 以渔场专项整治为抓手,开展渔政巡航执法检查,维护渔场正常生产秩序,加强渔业安全执法工作,继续查处北太违法生产行为,查处涉外违法事件,创建“平安渔场”,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3)渔船签证检查站建设工程 在有关市、县所在地渔港建设66个渔船签证检查站,其中,中心签证检查站7个。 14)捕捞渔民转产转业工程 淘汰拆解一批海洋捕捞渔船艘,引导转移捕捞渔民4000人。 15)渔民素质培训教育 培训渔民及渔民子弟达到25万人次,每年5万人次。 16)政策性渔业保险体系建设 进一步健全完善渔业、渔民、渔船的互保机制,加大财政对渔业政策性保险的支持。 5.以切实履行管理职能、增加管理手段为途径,加强系统能力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的重点项目: 17)渔港建设 开工建设70个渔港,续建10个渔港。包括一级以上渔港项目14个,二、三级渔港项目24个,三级以下渔港项目32个,新增加港池面积1100万平方米,新开工建设的渔港防波堤达到百年一遇的标准,基本满足全省95%的渔船就近、安全避风的要求,为全面构建我省平安渔业打下基础。 18)水生动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 建设1个省级、11个市级、41个重点渔业县级水生动物疫情预警指挥中心及疫病监控中心,在全省海、淡水设立500个病害疫情测报点、建立30支水生动物疫情处置应急反应分队,初步建成水生动物病害的监测预报及重大疫病的预警、预防控制体系,应急反应能力显著提高,能够对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规定的水生动物疫病开展检疫;实现主要水生动物重大疫病检疫率达到70%,重大水生动物疫病死亡率下降3个百分点,初级水产品主要药物残留指标检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 19)海洋与渔业执法指挥体系与装备建设 (1)建设省、市、县三级海洋与渔业执法指挥中心,并与农业部中国渔政指挥中心、东海区指挥中心联网,提高海上执法船的机动能力;(2)建设舟山、浙中、浙南三个渔政基地。在舟山中心渔港内建设东海渔政基地,作为全省渔业行政执法及其他各类业务培训基地,成为省海洋与渔业局在舟山中心渔港的一个窗口和基地,并为全省海洋与渔业执法船队设立一个固定的渔政执法船艇休港基地;(3)建设5个违规渔船扣留所(站);(4)改善海洋与渔业执法装备。针对普遍存在的执法装备数量不足、装备老化、投入少等问题,更新改造一批执法车、船,完成基层各执法机构执法船(艇)、车辆和调查取证、办案设备的最基本配置,以适应新形势下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需要。 20)渔业科学技术研究体系建设 优化现有水产科研力量配置,加大在渔业应用技术和基础研究方面的投入,在海洋资源、生物技术、渔业技术、水产养殖、食品安全、疫病防治等方面进行重点突破。 (二)渔业发展的对策措施 1.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利用资源,改善渔业生态环境 着力建设高效生态养殖基地。以发展精细、特色、高效、生态养殖业为目标,提高特色优势产业的技术、资本含量,做大做强高效生态水产养殖业。继续大力推进水产种子种苗建设,配套建设好优势养殖品种的国家级或省级原良种场。以生态养殖基地和配套的原良种场为基础,培育形成优势特色养殖品种的产业带。 实现渔业资源的有效增殖。统筹规划和合理确定适用于渔业资源增殖的水域滩涂,针对已经衰退的重要渔业资源品种采取各种增殖方式,加大增殖力度,不断扩大增殖品种、数量和范围。 加强渔业资源的管理和保护。继续完善捕捞许可证制度,严格执行捕捞许可管理有关规定。根据捕捞量低于资源增长量的原则,确定渔业资源的总可捕捞量,逐步探索捕捞限额制度。利用禁渔区和禁渔期的制度对其产卵群体和补充群体实行重点保护。 2.政策扶持,搞好服务,营造渔业发展良好政策环境 加强对渔业发展的政策引导和扶持。“十一五”时期,紧紧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高农民收入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政策机遇,完善渔业发展政策,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和管理职能,积极引导和帮助群众大力发展渔业经济。进一步转换政府职能,加快培育渔业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在组织、协调、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发挥沟通企业与政府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营造良好的投资和体制环境。努力营造充分竞争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在我省投资开发水产业。积极引导、支持和推动渔业企业的制度创新和机制转换,鼓励其主动参与竞争和合作,以竞争促提高,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尽快壮大成为与国际接轨的有竞争力的企业。 切实搞好对渔民的保障和服务。加强水产品安全和质量监测体系、市场信息体系等与渔民利益紧密相联的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帮助渔民做好水产种子种苗、疫情疫病防治等工作,积极为渔民从事水产品养殖、加工提供服务。 3.科技创新,加强推广,全面实施科技兴渔 优化配置渔业科技资源,主攻渔业高新科技,在水产品新品种选育、精深加工、健康养殖、节水节能型渔业等方面,争取取得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实用科技成果。 以科技指导渔业生产,重点突出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和试验、海水养殖规模化基地的建设。选择我省具有明显优势的水产养殖品种,建设标准化示范基地,建立科学、合理的水产养殖生产与管理模式,加大我省渔业标准化、组织化生产程度。 推进渔业科技推广体制改革,稳定科技队伍,真正把水产技术推广工作纳入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积极发展渔业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各类渔业专门人才,提高渔业劳动者的素质。 4.项目支撑,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 “十一五”时期,重点对纳入规划的渔业项目进行筛选、建立“十一五”时期渔业重点项目库。加大对全省渔业重点市(县)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快发展步伐,使其成为全省渔业先进市(县)、示范市(县)的领头羊。 建立多元化的渔业投融资机制,充分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引导社会资本、工商资本和国外资本参与我省渔业经济开发。向社会发布渔业投资方向指南,引导产业资金流向,确定重点扶持方向。在财政资金支持投入的基本建设投资、农业结构调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渔用柴油补贴等几个支农专项资金中,争取加大用于发展渔业的比例。 在继续加大政府对渔业发展的资金支持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投入机制,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的投入和发展机制。积极争取金融部门逐年增加对水产业的贷款支持,鼓励和吸收社会闲散资金支持水产发展。 5.政策引导,加强培训,继续抓好捕捞渔民转产转业 制定政策,安排专项资金,积极引导捕捞渔民向养殖业、水产加工流通业、休闲渔业及其他产业转移。尊重渔民群众的意愿,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落实捕捞渔船压减工作,加快渔业产业结构调整。 建立健全转产转业渔民服务体系,加强对转产转业渔民的专业技能培训,为其提供相关的技术和信息服务。加强对渔民子女的文化教育,使渔民子弟能更好地“跳出渔业求发展”,从根本上压减捕捞强度。 通过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的办法,促进捕捞渔民转产转业工作的顺利进行,彻底解决我省海洋捕捞业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把海洋渔业带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6.依法治渔,加强管理,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 根据渔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实行水产品质量追溯、水产品和渔业投入品市场准入、专业渔民核准制、渔业船舶交易规定、休闲渔业管理、渔业资源限额捕捞、渔业生态补偿等新的渔业管理制度,推进渔业法制化进程。 重点加强渔业生产的捕捞许可证、养殖证和种苗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完善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加强对水产原良种场、苗种场的管理。加大对渔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力度,加大对渔船及渔港水域安全监管,依法规范渔业船舶管理。 强化渔业执法能力建设,拓展渔业执法领域,搞好水产苗种、渔用饲料、渔用药物、产品加工质量、渔业市场、渔业防灾减灾、渔业水域环境等环节的监管执法。 7.优势互补,互利共赢,鼓励发展外向型渔业 根据浙江“经济大省、资源小省”的省情,实施“走出去”战略,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利用资本、技术、人才优势,走出省门,到自然资源丰富的省外、国外去开发创业,发展水产养殖业、水产加工业等外向型渔业合作。 大力培育和发展渔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将培育、发展渔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实施产业政策相结合,在全省逐步培育起运营规范、竞争力强、能有效带动渔民增收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体系。 8.整合资源,优化配置,完善渔业发展的支撑体系 进一步完善渔业发展的支撑体系,确保渔业“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重点完善实施好8大支撑体系。(1)渔港建设体系。从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各环节,更明确各主体责、权、利的关系,因地制宜选择一批避风条件好、渔民居住集中、具有较大经济腹地的渔港,加大投资力度,修建码头、护岸和防波堤,疏浚航道和锚地,建成港口基础设施完善、配套功能齐全的现代化渔港。(2)渔业标准化体系。从养殖、捕捞、加工、苗种、饲料、渔药、渔船、渔用机械等各个环节,加快与国际标准接轨。建立健全渔业标准监督检查机制,开展对水产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的经常性监测工作。(3)渔业疫病防控及初级水产品质量监控体系。完善全省水生动物防疫检疫机构布局,加强防疫技术队伍建设,加快重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预警、预防控制、检疫监督、药残监控、水质监测、物质保障等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初级水产品质量监控网络。(4)水产种子种苗体系。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种业大省”的要求,科学规划国家级和省级原良种的布局,以科技创新为动力,适当引进国内外优良品种,采取以改造为主、改造与新建相结合的建设方针,形成一个布局合理、种质优良、品种多样、机制灵活、管理规范的全省水产原良种繁育体系,为我省养殖业特别是特色优势水产养殖产业带提供良好的种苗保障体系。(5)渔业市场营销体系。着眼于两个市场,在积极拓展国际市场的同时,把立足点放在巨大的国内市场上。完善渔业营销网络,发展订单渔业、连锁经营、采购配送、电子商务、代理交易等新的流通模式。(6)渔业人力资源培养体系。适应现代渔业发展的新形势,构建渔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单位和涉渔企业广泛参与、多元化、多形式、多渠道的渔业人力资源培训网络。(7)渔业安全管理体系。加强渔业安全管理设施和装备建设,充实渔船安全监管队伍,健全渔船安全管理制度,提高职务船员培训质量,规范渔船签证检查,确保渔船有效通信联络与实时监控,实施主航道定点定期巡航救助,强化渔船编组生产作业与渔船自救互救激励机制,加大安全检查执法力度,建立健全渔业安全生产社会化管理体系。在重点渔港和渔船集中的港口设立渔船检验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合理设置各级检验机构权限,培养一批高素质的验船师,为渔船安全适航提供保障。(8)渔业行政执法体系。重点是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提高执法战斗力,提高执法装备建设投入,建立一支全国一流的渔业执法队伍,为渔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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