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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保护环境 生态立县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浪城市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27 23:52:36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荔波县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使生态资源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家喻户晓。茂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和樟江风景名胜管理处的职工,坚持走村串寨宣传环保法规到户,与农户农家签订防火责任状,把保护动植物等自然资源的有关法规落实到户,使广大群众自觉参与生态保护管理。处管理局、处组建十我年来,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都未发生过森林火灾。今年6月份荔波遭受两次洪灾,6月末县里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保护樟江领导小组,7月上旬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保护樟江万人签名活动,清理江中污物杂物,分管县长发表电视讲话,号召全县人民把爱护樟江、保护生态的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荔波县委、县政府早在1996年末就作出了“两禁止、三关闭、建四区、严治理”的决定,即禁止砍伐天然林,禁止放火烧山;关闭全县17个乡镇林工商公司,关闭杂木市场,关闭木炭市场;建立除国家级茂兰保护区外的四个县级喀斯特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区,即佳荣——瑶麓——玉屏、永康——翁昂——捞村、朝阳——瑶山、驾欧——播尧自然保护区;严格治理水土流失。这些决定作为生态立县政策严格执行后,保护区和景区内没有出现人为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的现象。

  为保护樟江生态,县领导提出了“宁可损失几百万税收,也要保护樟江河”的口号,从1998年起相继关闭了樟江上游的110口煤井,取缔了沿江两岸30多个砖瓦窑,还多次到三都水族自治县协商,撤除了樟江上游在三都境内的养朱场。为治理水土流失,今年7月中旬县里四大班子领导与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樟江水春至瑶山河段进行考察调研后,立即着手编制保护樟江总体规划,现已编出樟江流域保护范围、用地、绿化、桥梁、污染、防治、开发利用与旅游配套等子规划,已将保护绿化樟江任务分解发包到机关单位和沿江村组。

  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保护天然林。近几年来,茂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樟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和县林业、公安、工商等部门配合,每年都进行4至6次森林执法大检查,对违法违规收购、贩卖天然林木材或木炭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处理。今春,景区管理处组建了7人的景区治安队,加强景区森林植被保护,防止盗伐树木、烧炭等毁林现象发生。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建立12年来,除每年拿出2万元给保护区群众作为猕猴等动物损害庄稼的补偿外,还从机关有限的经费中挤出资金为保护区内修桥补路6处、建地面卫星接收站3处、建引水工程5处,为保护茂兰自然生态起到良好作用。为加强保护区管理,局在去年给每个基层站配备一辆摩托车之后,今年7月份又从机关抽调6人到下属4个基层站工作,同时将资金直接划拨到站(此前资金集中在局管理)。各基层站坚持与乡镇联系,实行社区共管,通过建文明村寨、设举报奖、签资源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等多种形式,把保护喀斯特森林生态落实到各家各户。

  保护生态环境和植树造林,使荔波县森林覆盖率由过去的24.87%上升到去年末的48.32%。荔波县被国家林业部、全国绿委会授予“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和“全国生态示范建设试点县”称号。县委书记张仕福说,荔波已确立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优先发展,将坚持一手抓生态资源的保护管理,一手抓合理开发永续利用,以建设生态旅游特色经济强县为目标,“十五”期末使全县15万人口人均收入的50%来自旅游业。

  生态立县——生态护县——生态旅游富县,荔波的思路定能变成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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