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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聿文:治理污染离不开环境经济政策体系 |
作者:邓聿文 文章来源:东方早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5 9:55:30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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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特约评论员邓聿文 就在国家环保总局向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部分水污染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6市2县5个工业园区祭出“流域限批”利器的同时,7月2日至4日,在江苏沭阳,上演了全城20万人断水的惊魂一幕,事故原因是新沂河上游遭遇不明污染源污染。经过紧急处理,7月4日上午,沭阳城区才全面恢复正常供水,断水时间长达44小时。 两年前的松花江事件标志着我国进入水污染事故高发期;今年入夏以来,太湖、滇池、巢湖的蓝藻接连暴发以及日前发生的江苏沭阳断水事件,则标志着我国进入了水污染密集暴发阶段。这充分说明,传统工业化的增长方式已使中国资源环境到了难以承受的底线,人民的生活受到极大威胁,传统的治理方式也已不能解决积累的环境问题,需要创新环境执法手段和方式。 某种意义上,“流域限批”就是这样一种环境执法手段的创新,但在我国大部分地区仍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中期阶段,在经济增长方式还相当粗放的当下,特别是不少排污企业还是地方政府重要的税收来源的情况下,要遏止环境恶化的趋势,仅靠“流域限批”(还有去年实行的“区域限批”)这类强硬的行政手段显然是不行的,必须使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相结合,市场方式和政府调控综合运用,也就是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所说的,探索一条能将行政手段、市场力量、公众参与结合起来的流域污染防治新思路。 在这条新思路中,构筑一个完整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至关重要。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一直是我国环保中未能解决的问题。根据经济学理论,环境问题是企业外部不经济的产物,因此,要解决企业的污染问题,也就须将这种外部不经济转化为企业内部的成本,迫使企业通过自身的循环,消化污染的因素。所谓环境经济政策,是指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运用价格、税收、信贷、收费、保险等经济手段,使得企业产生保护环境的内在动力。 发达国家的环保实践也说明,环境经济政策是保护环境的最佳途径。目前世界各国通常采用的环境经济政策手段和工具主要有:明晰环境和资源的产权,建立包括可交易的许可证和环境股票的市场,收取污染税、资源税和排污费、资源补偿费等环境税费,以及利用环境贴息贷款、环境基金、股票等金融、财政手段。 在我国,环境经济手段只是法规制度和行政干预的辅助工具,真正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并发挥作用的并不多见。有些环境经济政策虽然有政策性规定,但由于没有配套措施,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例如,央行在1995年就制订了政策,要求各级金融机构“不符合环保规定的项目不贷款”,但由于没有配套措施,这项很好的环境经济政策并没有得以实施。环境税收政策则还处于理论研究阶段,生态环境补偿费、排污许可证交易、废物加收押金制度、环境资源核算、污染责任保障等也处于起步阶段。 构筑中国的环境经济政策,一定要从上述国情出发,综合考量政府、市场和社会三个方面的要求,在环境资源税和收费政策、生态补偿政策、排污交易政策、绿色资本市场、对外贸易政策和环境保险政策等几方面形成一个完整的政策体系。重点是利用市场机制,明晰环境产权,使资源和其他物品一样走入市场,使其价格正确地反映它的全部社会成本。 总之,中国不断恶化的环境现状迫切需要我们建立一个全新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只有将行政与市场的力量结合起来,企业才会自觉地去节能减排和保护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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