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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区划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
作者:刘晓星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9 12:05:40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本报讯 国家环保总局和中国科学院7月5日在人民大会堂联合召开《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以下简称《区划》)专家论证会。来自中国科学院、北京大学等单位的15名院士和专家听取了区划编制单位汇报后,经认真论证,一致通过了这个《区划》。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吴晓青、中国科学院副院长白春礼参加了会议并发表讲话。

  《全国生态功能区划》是由国家环保总局和中国科学院共同编制完成的。《区划》对我国生态空间特征进行了全面分析,对生态敏感性、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及其重要性进行了评价,确定了不同区域的生态功能,提出了全国生态功能区划方案。据此方案,全国被划分为208个生态功能区。其中,具有生态调节功能的生态功能区144个,面积占国土面积的76%;提供产品的生态功能区47个,面积占国土面积的23%;人居保障功能区17个,面积占国土面积1%。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吴晓青在会上强调,要充分利用生态功能区划的成果,加速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一是要通过区划,探究不同区域的环境容量的资源禀赋,在充分保护区域主导生态功能的基础上,使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产生最佳的经济效益,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二是要通过区划,加快调整不合理的经济结构,彻底转变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三是要通过区划,统筹考虑区域资源、环境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明确不同功能区域开发强度和经济开发的准入条件,科学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四是要通过区划,加强具有水源涵养、土壤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防风固沙和洪水调蓄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域的管理,使之逐步纳入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限定开发和禁止开发主体功能区管理体系。 [记者 刘晓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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