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天然气利用政策》正式实施 |
作者:罗晖 文章来源:科技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5 8:16:14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
本报北京9月4日电 为缓解天然气供需矛盾,优化天然气使用结构,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研究制定的《天然气利用政策》于2007年8月30日正式颁布实施。 该负责人说,天然气利用坚持全国一盘棋,由国家统筹规划,考虑天然气产地的合理需求;坚持区别对待,明确顺序,确保天然气优先用于城市燃气,促进天然气科学利用、有序发展;坚持节约优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据悉,天然气利用领域归纳为四大类,即城市燃气、工业燃料、天然气发电和天然气化工。综合考虑天然气利用的社会效益、环保效益和经济效益等各方面因素,根据不同用户用气的特点,将天然气利用分为优先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城市燃气列为优先类,禁止以天然气为原料生产甲醇;禁止在大型煤炭基地所在地区建设基荷燃气发电站;禁止以大、中型气田所产天然气为原料建设LNC项目。 该政策规定,对已建用气项目,维持供气现状,特别是国家批准建设的化肥项目,要确保长期稳定供应。天然气供应严重短缺而又有条件的地方,可实施煤代气项目改造。对在建或已核准的用气项目,若供需双方已签署长期供用气合同,按合同执行。新上用气项目一律严格按该政策执行。天然气产地也应严格遵循产业政策。 该政策还提出“搞好供需平衡,制定利用规划与计划,加强需求侧管理,提高供应能力,保障稳定供气,合理调控价格,严格项目管理”等保障政策实施的措施。 该政策的有效实施,将有利于改善大气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对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天然气利用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均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记者 罗晖]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