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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限批”解禁后环保总局如何作为
作者:梁江涛  文章来源:燕赵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24 8:22:26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今天上午,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向媒体通报,第一批“流域限批”的部分地区经过整改后“解禁”。此次“解禁”的地区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河南省周口市、陕西省渭南市、山西省襄汾县和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等5个地区。潘岳称,上述地区经过认真整改,基本达到有关环保要求。(9月23日《法制晚报》)

  今年入夏以来太湖、滇池、巢湖的蓝藻接连暴发,我国进入了水污染密集暴发阶段。7月初,环保总局对黄河、淮河、海河流域及长江安徽段水环境污染严重的6市2县5个工业园区实施“流域限批”,暂停除污染防治和循环经济类以外所有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同时对38家企业进行“挂牌督办”。两个多月内,各地共清理1162个违法企业和项目。其中已关停400个,停产整顿249个,限期治理102个,追缴排污费7.25亿元,增设了19个环境执法督察机构。今天,首批解禁地区和单位取得了阶段性的整改效果,因此,环保总局公布“解禁名单”,也算是善始善终。

  应该看到,此次“流域限批”中,各地方的高度重视和迅速整改值得肯定,但限批毕竟是一种特殊行政手段,限批地区也只是全部地市中的一小部分。要看到流域性污染问题决不是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事情,更不是一个时段、一道行政禁令就能解决的事。要从全局上解决问题,还需要依赖如规划环评、环境经济政策等常规化、系统化的制度,比如建立官员的环境问责制度和考核制度;比如建立完善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再比如探索建立有效的环保后督察制度。如果当地环保部门在日常监管中能做到令行禁止;如果各职能部门在排污项目的建设和投入过程中始终都能严格履行各自的环保职能,那么许多环境问题就会遏制在萌芽状态,而不是积重难返,拖到环保部门不得不拿出“最狠一招”来。

  告别“风暴”、告别单枪匹马的执法行动,是一种环保行政执法的理性。环保部门应更多地充当环境保护“看护人”,而非简单的执法者。如果满足于事后处罚,则难以解决目前的环境问题。应更多地介入事前和事中的监管,而非在末端专放“马后炮”。与此同时,强化联动执法机制,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源的产生更为重要。“不环保不贷款”已经走出联动执法的第一步,对各级官员的环保问责制度也正在制定和完善之中。以法律手段为主导,融合全方位行政手段、市场力量和公众参与的综合手段的新机制将为环境执法助力添威。从环保总局走出“执法困境”的一系列举措上看,首批“流域限批”得到解禁,而常态化联动执法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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