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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有效控制二氧化硫排放
作者:刁春阳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6 14:53:19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本报讯 11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局对乌鲁木齐市今年环保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了年终考核。据悉,今年乌鲁木齐市主要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和烟尘的削减量均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其中,二氧化硫的减排量接近5000吨。
  今年年初,乌鲁木齐市确立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包括,今年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达256天,占全年的70%;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11.6万吨,烟尘控制在6.3万吨,较2006年分别净削减5000吨和2000吨。
  据了解,今年乌鲁木齐市在落实污染物总量减排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全市完成并网改造燃煤小锅炉3697台,超额完成了3000台的目标任务,可削减烟尘2000吨、二氧化硫1000吨;对集中供热企业实施除尘脱硫改造,年初对44家严重超标排污单位下达了通告,要求完成高效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目前,各排污单位已按照制定的方案完成相应防治设施建设,正在进行验收,预计可减烟尘500吨,减排二氧化硫1000吨;实施工业企业烟气治理工程,预计可减排二氧化硫2000吨;对机场周边的21家环境违法企业进行了集中治理,强制关停、搬迁了20家严重环境违法企业,可减排烟尘557吨,二氧化硫1855吨。
  按年初制定的计划,今年乌鲁木齐市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要控制在1.6万吨,随着城市面积的扩大和人口的增加(不含原米泉市的排放量),基本完成控制目标。
  据悉,截至11月底,首府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已达244天,占监测天数的73.94%,距目标任务还差12天。此外,今年乌鲁木齐市还对39家化工企业进行了污染源核查,从2008年开始逐步对高能耗、高污染的企业实施搬迁和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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