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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正视发展循环经济的矛盾和误区 |
作者:牛文元 文章来源:中华纺织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7 16:34:42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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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循环经济强调经济、社会、环境的一体化整合,需要各部门、各行业的合作与协调。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体现在三个层面上,即企业层面(小循环)、组团层面(中循环)和社会层面(大循环),三个层面呈现包容和互补的关系。 与此同时,发展循环经济实践过程中暴露出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诸多深层次矛盾,一些发展的误区也不同程度显现。 第一,法规政策体系的不健全。一方面法规政策之间存在大量的冲突和不协调,增加彼此之间的交易成本;另一方面存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真空地带,立法工作滞后。所以,《循环经济法》应该尽快出台。 第二,经济体制上存在不相适应的方面。管理体制“条块分割”形势目前依然严峻,行业垄断与封锁严重,极大地限制了资源跨产业循环利用,同时资源密集地区大量单株移植企业并没有发挥带动地方经济的作用,区域产业共生体系难以发展壮大。 第三,一些企业把产业上下游的延伸扩展认为是循环经济,这是不正确的。很多人把循环经济的概念简单地理解为“这家企业的废弃物成了另一家企业的原料,企业间以互利共生为链,形成了区域层面的物质循环”,这是不够全面的,这只是微观层面的循环经济。 第四,一些地区和企业资源消耗高污染严重,却不重视“减量化”,这不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科技支撑体系的建立。科技创新能力与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缺乏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有效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尤其是缺乏制定规划、总量调控、重点企业的监管等制度,企业和公众发展循环经济的积极性不足。 我国现阶段总体上处于工业化初期和中期,能耗物耗过高,资源浪费严重,前端“减量化”的潜力很大,因此要重视“减量化”,在发展的源头上实现资源节约,在发展的过程中实现多重利用,在发展的结果里实现综合效益。为此,发展循环经济一定要注重发挥政府、企业、公众以及行业协会等主体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积极性,形成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整体合力。 (作者系国务院参事,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组长、首席科学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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