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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年塑料废弃量300多万吨 环保塑料袋回天难
作者:张奇志 丛亚平  文章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4 14:47:21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可降解塑料是个大买卖

  一些环保专家向《瞭望》新闻周刊介绍,可以用很经济的方法使国内大量生产不环保塑料的企业迅速转变成生产可降解塑料的企业。

  他们指出,有人担心如果硬性规定不准再生产不可降解塑料,会使国内许多塑料生产厂家倒闭。其实解决的办法很简单。环保可降解塑料是由玉米淀粉等其他粮食作物渗在塑料粒中聚合制成,使环保塑料能在自然光、水、微生物、空气等自然条件作用下,自行分解消纳,解除了对环境的污染。因此,只要这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加入可控光-生物双降解淀粉基热塑性降解母料(这些母料可由目前国内7家经过国家检测认证的、生产可降解塑料的企业提供),经过母料提供企业的指导,这些塑料企业就都能生产出可降解塑料制品。

  而且,由于母料的加入可替换和少用塑料粒,母料的价格甚至还低于塑料粒(由于石油涨价,从石油提炼的塑料粒也在不断涨价),这些企业如果加入可降解淀粉基母料生产可降解塑料,其成本不仅不会提高,而且还会降低。

  这也就使过去生产非环保塑料的企业,会愿意转变成生产环保塑料的企业,国家政策的推行也就不会有太大的阻力。

  如果国内各厂都生产环境降解塑料,还可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及农产品市场转型,促进农业经济转向经济农业,使玉米淀粉从食品、药品原料转化为工业原料,大大提高玉米的附加值,也将提高农民的收入。

  此外,生产这种淀粉基热塑性光降解(或生物降解)塑料,是以生物塑料取代传统塑料,不仅可提高农产品的利用价值,还可为国家节省大量石油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控制由废弃塑料造成的“白色污染”的发生。

  这些专家呼吁,应尽快制定和完善对环保塑料制品的行业标准。对各类塑料袋、塑料餐盒、塑料薄膜等环保塑料制品,政府部门应尽快制订各类可降解指标(环保指标)、卫生指标、质量标准、执行标准等,用标准来规范一切才有出路。有关部门可根据标准要求,严查检测报告,进行有尺度规范。

  国家应对研制和生产环保塑料制品的企业给予支持,对短期内还不能转轨生产环保塑料的企业(继续生产不环保塑料的企业),要加收一定的税,并进行重罚,让其对环境污染承担责任。加收的税和罚款,用于支持搞环保塑料研发的企业。

  政府要动真格的

  受访的环保专家们认为,在推进环保塑料事业发展方面,国家应在政策、法规上具体落实,并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任何问题的解决都要从源头抓起,国家应适时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今后不准再生产不可降解塑料袋,规定商家和客户必须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塑料袋,谁生产和使用不环保的塑料袋(膜)等,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受到惩罚。

  对生产和销售、使用非降解塑料制品的,由各级政府环境保护、工商、市容环卫、计划等行政部门负责查处。只有这样硬性的压力,才能使生产非环保塑料的企业和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负责人把环保因素考虑在内,并增强民众的环保意识。

  法律还应规定:对制造和销售不符合环保标准、卫生标准的塑料制品的企业给予重罚,对制造和销售假冒环保塑料袋的企业要给予坚决打击,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不少企业反映,只有打劣,才能扶优。只要把污染者、假冒者治理了,生产环保塑料的企业才会有生路。另外,对回收塑料、废旧塑料制成的再生塑料,必须规定只能使用在有限的几种范围内,超出范围使用的要追究责任。

  专家们还建议,环保塑料的发展,必须有专业部门进行归口管理,职能划分要细,防止各部门互相推诿。环保部门管什么,工商管什么,城管管什么,各自职能划分清楚,以便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

  应进一步加大对环保塑料推广意义的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不可降解塑料的危害性,要让消费者知道自己可以为少用塑料袋作贡献。在现有体制下,政府的作为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在环保受重视的程度上,中国政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记者 张奇志 丛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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