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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HS:电子产品绿色使者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电子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2/2 22:01:28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信息产业的高速发展带来了废旧电子产品污染日益严重的隐患,在全球都向绿色制造倾斜的时候,中国绿色制造也迈出了重要一步。

    历经几年的准备,2007年3月1日,由信息产业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环保总局等七部委联合制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这个被业内人士认为是电子产品环保“绿卡”的环保法令的正式实施,标志着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将全面跨入“绿色制造时代”。

    污染严重促使立项

    随着全球信息产业的高速发展,电子垃圾作为新兴垃圾,对环境的破坏和污染日益严重。在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如何实现绿色制造”、“如何保证电子产品的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很多国家和企业共同探讨的话题。

    同样在六七年前中国还没有加入WTO的时候,当时国内电子口企业基本都没有“绿色制造”意识。伴随中国加入WTO,不断出台的国外绿色贸易壁垒和环保指令对我国电子产品出口的把控也逐渐增加,这不仅制约了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国际化进程,更是严重影响了我国电子信息产业高速发展的势头。

    当时有数据统计显示,单就家电,我国社会保有量就超过10亿台,每年有3000多万台电子产品进入报废期。国家统计局数据表明,若按家电正常使用寿命10年-15年计算,从现在起,我国每年将至少有500万台电视机、400万台电冰箱、600万台洗衣机要报废。

    2001年前后,我国已经存在成为全球电子“垃圾场”的危险。法新社认为,中国正成为世界上主要的电子“垃圾场”。而绿色和平组织的话更具有警示意义:“如果不出什么意外的话,中国应该成为世界上最理想的电子‘垃圾场’。”

    “在这种背景下,信息产业部在2002年初的时候对电子信息类产品的回收情况进行全国调研。”信息产业部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司体制改革与市场处处长黄建忠表示,“调查后发现浙江和广东的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环节无序,污染比较严重,当时和国家发改委商议,觉得有必要在源头上对电子信息类产品进行严加控制。”

    而这次全国性的调研,也成为信息产业部牵头制定《管理办法》的理由之一。国家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综合利用处副处长管世表示,出台废旧电子产品污染控制的法令主要基于三个原因:

    第一,由于广东、浙江等回收站主要通过露天焚烧的方式,电子废旧产品的废液、废渣随意排放,不仅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也危害了人体健康。所以尽快制定规范电子电器循环的法律法规刻不容缓。

    第二,主要出于促进生产企业履行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同时让绿色制造在源头上就有了控制。这样才能有利于回收,形成资源良性循环,降低资源成本和对环境的影响。

    第三,出于应对欧盟的两项指令,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的迫切需要。当时欧盟两项指令以及已经于2001年开始实施的日本家电再生利用法,对进口加工电器回收处理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对生产商、进口商和消费者增收回收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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