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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生态修复首出地方标准
作者:汪红  文章来源:法制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2/17 4:22:27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昨起网上征求意见

  矿山生态修复 首出地方标准

  本报讯(记者 汪红)昨天起,本市首部《固体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在市质监局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

  为了改善本市生态环境,促进固体矿产资源在开发利用过程中造成的植被破坏、土地退化、水土流失、地质灾害等问题的修复,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共同起草完成了这部标准。

  按标准规定,今后,对已关闭矿山造成的退化土地要分阶段进行修复,正在开采的矿山应做到边开采、边修复。进行生态环境修 复时,如修复成建筑用地,则3年内地基沉降量不得超过1厘米;如修复成草地,植被覆盖率应达60%以上。

  标准还明确规定,生态环境修复类型应与矿区周边土地利用方式及景观相协调,特别应慎用外来物种。

  据悉,固体矿山包括:煤矿、金矿、铁矿、石灰石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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