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文章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豫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 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
作者:王映  文章来源:大河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2/20 14:12:02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为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我省将进一步对各省辖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对各省辖市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记者2月19日获悉,省政府近日下发《河南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各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以各省辖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责任书或者省政府下发的污染减排文件为依据。经省政府审定后的考核结果,交由组织部门,作为对各省辖市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对通过年度考核的省辖市,省政府环境保护、发展改革、建设、财政部门优先加大对该市污染治理和环保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并进行表彰奖励;对未通过考核的省辖市,将暂停该地区所有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并撤销该市的环境保护或环境治理方面的荣誉称号。对未通过年度考核且整改不到位,未按国家、省要求建设必需的污染治理设施及采取有效措施减排的,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由监察部门按照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记者王 映)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