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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采取措施确保退耕还林成果
作者:王朝宇冯建喜冯…  文章来源:中国广播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5 9:07:17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中广网西安3月14日消息(记者王朝宇冯建喜冯轩)陕西省自1999年实施退耕还林以来,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退耕区农民收入显著增加,退耕还林已成为实施西部大开发的“亮点”工程,到目前全省共退耕还林3209.5万亩,为确保退耕还林稳得住、不反弹,陕西省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截止2008年3月初,陕西省共向10个市102个县级单位1508个乡镇230万农户915万人兑现粮食30.32亿公斤,粮食改现金补助资金79.88亿元,生活补助费16.06亿元,种苗补助费15.63亿元,共计折合资金154.02亿元,退耕农户人均直接受益1683元。

  陕西省采取的巩固成果各项配套措施是:大力开展基本农田建设。7年累计新修和改造基本农田1700万亩。加快主导产业的培育和后续产业的开发。在渭北和延安南部退耕区,狠抓以苹果为主的优质果品生产基地建设。三是狠抓退耕区能源建设。目前,全省以煤、液化气为燃料的退耕户已占退耕户总数的47%。结合退耕还林,全省还营造薪炭林50万亩。四是积极推进生态移民。全省累计投入8.2亿元,移民49.5万人。五是一手抓封禁,一手抓舍饲养畜。省财政每年都安排3500多万元用于扶持发展畜牧业。几年的实践证明,封山禁牧不仅促进了生态的自我修复,而且加快了畜牧业的发展,达到了生态和经济双赢。

  依托退耕还林等生态工程的实施,全省森林覆盖率由1999年的30.92%增长到37.26%,净增6.34个百分点;全省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74万平方公里,年均输入黄河的泥沙量减少了1.3亿吨。全省生态状况已由退耕前的整体恶化、局部好转,向总体好转、局部良性循环的方向转变。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精神,陕西省目前正在抓紧编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并将做好国家新补助政策的兑现和落实。

  国务院新的补助标准是:陕西省长江流域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105元,黄河流域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70元,原每亩退耕地每年20元生活补助费,继续直接补助给退耕农户,并与管护任务挂钩。补助期为,还生态林补助8年,还经济林补助5年,还草补助2年,根据验收结果,兑现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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