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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八大措施专治违法排污
作者:丁冬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25 11:47:56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本报讯 在日前召开的辽宁省总量减排监察工作会议上,辽宁省环保局通报了2007年被查出的30余家违法企业,并将今年定为“辽宁环境执法年”,出台了8条强化企业污染减排的震慑性措施。
  8条措施助推辽宁环境执法,确保如期完成减排任务
  辽宁省环保局局长王秉杰在会上就加强环境监察促进污染减排作了讲话。他说,辽宁省污染减排及总量减排监察工作到了关键时期,虽然去年全省主要污染物减排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结构性和历史欠账等省情,全省污染物的排放强度仍属东部沿海省份之最。所以,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力度,是如期完成污染减排的首要任务。
  王秉杰宣布今年为“辽宁环境执法年”,要求全省上下联动,有奖有罚有追究。其中,辽河治理首当其冲,企业执法为重中之重,确保水源地万无一失。为推动污染减排工作,辽宁省环保局提出了8条主要措施,包括对限期治理仍不达标的重点排污企业,要责令其停产治理,而不是罚款了事,近期将对一些造纸企业下达停产治理令;为提前完成电厂脱硫治理任务,对不上脱硫设施或有脱硫设施不用的电厂,将对其发电、入网及电价进行控制;省环保局将与电力管理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对限产限排企业采取限制用电量措施,对长期严重违法企业,在下达停产令的同时,停止供电;运用治理项目资金杠杆,对偷排、超排和长期不达标的企业,停拨环保专项资金;对重点国控污染源,按照污染减排目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启动绿色信贷政策,对偷排或超排等违法违纪企业,省环保局将与金融部门联手,对其停贷或控贷并限制其上市融资。
  企业存在8种主要违法形式,直接导致污染排放量大
  辽宁省环境监察局局长孙大松在会上通报了2007年环境违法企业查处情况,并针对企业违法的8种主要形式及典型案例进行了分析。其中包括未经环保审批,违法建设,肆意排污——阜新市彰武县沈阳乳业有限公司彰武现代化养牛场,化学需氧量超标达12倍,且欠缴排污费100万元;抚顺东和纸业有限公司,废水直排威胁大伙房水库水源安全。
  “三同时”不落实,直排或超排——锦州宏峰印染厂生产废水直排并引起群众上访;丹东市凤城大雁化工厂长期污染已被国家监察部立案督办。
  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使用,暗排或偷排——沈阳化工开原纸业有限公司,化学需氧量超标高达20倍;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顶益食品有限公司、乐凯(沈阳)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环保设施长期闲置不用,严重超标生产废水直排;朝阳富祥药业有限公司和盘锦禹王防水卷材厂处理装置经常停运。
  整改不力,治理进度缓慢——营口造纸厂中段水治理项目进展缓慢,锦州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的治污设施始终不能正常运作,造成废水超标排放。
  污水厂负荷不足、运转不正常,集中超标排放——在对25个具备正常运行条件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考核时发现,运转率不足80%的有15家,占总数的57.7%;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有7家,占总数的26.9%。今年1月的城市污水处理厂监测报告显示,仍有沈阳五里河污水处理厂、大连开发区污水处理二厂、旅顺污水处理厂、辽阳联合国祯污水处理厂等5家的月均运行负荷低于50%。
  另外,还存在工艺落后,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恶意违法排污;尾矿库问题突出;燃煤企业污染治理工程进展缓慢,超标严重等问题。
  据介绍,2007年辽宁各市环保行政处罚力度较大的有大连、抚顺和鞍山市,排污费征收力度较大的有大连、沈阳和鞍山市。在沈阳市环保局通报的2007年沈阳市企业环境违法大案要案中,有15家企业上了黑名单。其中,沈阳东和有机化工有限公司挥发酚超标167倍,沈阳市伟业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石油类超标1129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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