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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部循环经济法规出台
作者:孙海涛、刘毅  文章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9/27 7:05:05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本报贵阳9月26日电 记者孙海涛、刘毅报道:我国第一部循环经济领域的法规———《贵阳市建设循环经济生态城市条例》,今天由贵阳市人大常委会正式颁布,并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贵阳市是国家环保总局批准的我国首座循环经济试点城市。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应祥今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条例的颁布和施行,有利于规范政府、企业、公众等在推进循环经济中的行为,为贵阳市循环经济生态城市的建设提供法制保障。贵阳市有关部门将抓紧时间起草和制定相应的配套法规、政策,完善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体系。

  作为西部欠发达的资源型城市,贵阳市面临着资源逐渐枯竭、循环利用率低、生态环境脆弱的沉重压力。该市建设循环经济生态城市的远期目标是,用20年左右的时间实现以循环经济为主导的经济体系,建成生态良好、布局合理、人与自然和谐的循环经济生态城市。

  目前,贵阳建设循环经济生态城市总体规划已经通过了由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在农业、工业、消费等领域启动了乌当区永乐乡无公害果蔬基地、开阳磷煤化工(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基地、清镇循环经济煤化工生态工业基地等循环经济试点项目。贵阳市还采用多种宣传教育手段,使推动循环经济、创建生态城市的工作得到了广大市民的支持,公众可持续发展的意识显著提高。

  贵阳循环经济生态城市建设引起了国内外广泛关注,山东兖矿集团已决定与开阳磷矿集团合作,投资25亿元共同参与开阳磷煤化工(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基地的开发和建设。已有20多个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的项目有了合作及投资者,落实资金4.3亿元。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将贵阳市确定为全球发展中国家可持续生产与消费政府能力建设项目唯一实施单位。德国政府也决定在中德两国环境保护合作总体框架内,重点支持贵阳市的循环经济建设。

  编后

  循环经济对我们已经不再陌生,它是最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以“减量化、再循环、再利用”为原则来组织经济活动的发展模式。今天贵阳循环经济法规的出台,说明这一世界发达国家普遍采取的新模式,开始在我国扎根。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贵阳开展的探索和实践,对我们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征程中,走出一条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新路子,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人民日报》 (2004年09月27日 第十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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