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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规划一定要纳入城市发展总体布局
作者:陈瑜  文章来源:科技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25 10:31:13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公共安全是城市的第一需求,安全发展也是科学发展的重要内涵。城市安全规划一定要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在科博会5月22日举行的“科技创新与城市安全论坛”上,身为建设部城市建设防灾减灾专家委员会主任、清华大学公共安全研究中心主任范维澄院士在发出这一呼吁时有意加重了“一定”的音量。

  城市安全规划之所以显得如此紧迫,背景是我国已进入快速城市化阶段,城镇化水平已达45%%。而我国70%%以上的大城市、半数以上的人口分布在灾害频发区。汶川大地震无疑再次敲响了警钟。

  “城市化、城镇化的趋势不可逆转。”范维澄表示,但同时城市面临多种灾害事件的巨大威胁,各种极端灾害往往不是单一灾害作用,而是伴随着多种灾害的次生或耦合。“城市一旦发生危险,影响面大,涉及人多,处置起来困难。”

  科学的城市公共安全规划可以减少城市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降低事件带来的损失。范维澄以日本东京特大型城市安全规划为例,地处地震频发地区,东京的房子在设计时就考虑了城市构造的防灾性,同时提高了地域防震性能,采取的具体措施包括设置阻断带、避难所等,由于考虑了各种不同道路、不同区域的防灾、抗震性能,一旦发生大事故也不会造成整个城市瘫痪。在美国,安全研究也被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

  让范维澄欣慰的是,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里,我国第一次把公共安全作为独立的重点领域进行研究和规划。在他的理念里,城市公共安全科技框架可以以三条主线进行研究。“第一条是以突发事件为主线,研究突发事件的孕育、发生、发展到突变成灾的过程及其对承灾载体的作用,即研究事件本身。第二条以承灾载体为主线,包括人和物,也包括了运行的社会、经济系统,研究承灾载体在突发事件产生的能量、物质和信息等因素作用下的状态及其变化,以及可能产生的本体破坏或功能缺失。第三条是研究应急管理,研究如何施加人为干预作用,预防或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及其造成的损失。”

  范维澄认为,这次汶川大地震,虽然完全可以说,进行了在人类当今能力可达范围之内的成功应对,但从预防的角度看,需要反思的东西很多。首先,地震设防区域和标准应有合理的确定,要有充分考虑地震安全与应急需要的建设规划和设计规范。其次,特别要针对人员密集场所,如在中小学校、医院、生命线系统和特别危险的区域,设立重点防护目标和恰当的设防标准。第三,要对公共安全的应急预案、机制、体制、法治等方面的建设、公共安全的能力建设和科技支撑方面进一步深入思考,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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