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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灾害频发中升华忧患意识
作者:燕农  文章来源:青年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7 9:10:50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才刚刚开始,南方暴雨已成洪涝灾害,防汛抗洪工作进入了紧要关头。目前,暴雨洪水已造成20多个省份受灾人口3800多万人,因灾死亡和失踪200多人,倒塌房屋超过12万间,直接经济损失260亿元。

  (6月16日《新京报》)

  我们仿佛进入了一个灾害频发的年代,大自然温情与悲悯的一面被遮蔽,无常而暴力的一面让千万同胞与灾害近在咫尺。灾难在无限度地激发着人性光辉,悲怆中我们凝聚了众志成城的力量。这种力量是我们在抗灾救灾中的别无选择。但是,悲怆中的力量毕竟是灾后的暴发与挽力,而在灾害来临之前,我们是否做了必要的应对准备,对减小灾害损失同样重要。换言之,灾害不止锤炼着人性和力量,还应该唤起我们忧患意识的升华。“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我们仿佛并不缺乏忧患情结的传统。但是不得不承认,今日民间之于地震逃生演练、之于暴雨自护措施,如果不是刚刚经历了自然浩劫,已经鲜被提起。而年初罕见的冰雪天气,更是令人措手无防。之于自然的忧患意识在此之前是渐渐淡弱的,这从一个普通的文化截面上即可体现——电影灾难片历来垄断于西方国家,而我们则侧重于冲击国际大奖的美轮美奂,即使唐山大地震之后,也不过留下了《蓝光闪过之后》等两三部故事片。汶川地震之后,关于地震中怎样面对危机积极自救的灾难片,才蜂拥开拍。以此不难看出,民间的忧患意识确乎曾经淡弱,转化为防灾抗灾的行动预备更是准备不足。

  当然,忧患意识不应仅限于民间,而更应该渗透于组织行为之中。国务院日前公布施行的《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规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应该包括防灾减灾和生态修复规划,规定重新选址时“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或者生态脆弱和可能发生洪灾、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害的区域以及传染病自然疫源地”。教育部声明要让学校房屋成为最牢固、最安全的建筑,今后建设新校舍,要提高不同地震裂度带的建设标准。我更愿意将这种体现于法规条例和行政意志中的忧患意识,视为灾难后忧患意识的升华。

  只是,这种忧患意识依然需要通过更为全面的盘点来充实。固然,此次洪涝灾害有降雨范围广、强度大、历时长等等自然特点,但防范制度是否缺少必要的忧患意识也值得关注。有媒体介绍,2004年7月北京遭遇特大暴雨导致城区70多个路段严重积水,有关部门指出“北京排水系统设计标准为5年一遇,而欧美为100年甚至300年一遇”。以此来审视,至少我们在城市规划设计中的未来忧患意识,较欧美国家尚有差距。基于灾害类似的忧患意识盘点,或许更具长远意义。

  灾害带给我们苦难甚至悲恸。在灾害中,我们当然不缺乏携手并肩的勇气与坚毅,但是,我们确需要在灾害中唤起忧患意识,并将其升华为公民防灾自救的公共责任和意识,升华为公共设施的长远预案和周密设计,以最大限度地减小灾害之于我们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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