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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小选矿破坏生态环境没有治污设施威胁巢湖水体
作者:潘骞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8 19:26:33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地处巢湖流域的安徽省庐江县矿产资源丰富,是全国重要的磁铁矿、明矾等矿产基地。由于矿石资源充足,对小选矿老板无疑就是谋取最大利益的唐僧肉。近年来,在经济利益驱使下,周边的铜陵、马鞍山等市淘汰的小选矿设备,转移到庐江县南部进行非法选矿,仅在庐江县南部5个乡镇就集中了20几家小选矿企业,且成快速蔓延之势,这些小选矿没有经过任何环评手续就擅自生产,不仅破坏矿产资源、占用耕地、危害生态环境,每天还有上万吨未经处理的选矿废水通过巢湖二级支流黄屯河、砖桥河、失曹河流入巢湖,对巢湖水体构成巨大威胁。
  依法整治小选矿
  庐江县委、县政府对此问题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长王民生说:“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科学规划,统筹安排,从源头抓起,规范企业环境行为,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综合利用,改善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身体健康,这是减轻巢湖污染的需要,也是促进区域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分管副县长朱仲平告诉记者,这次整治不仅是对非法小选矿的简单关闭,同时也对境内大型矿山依法进行环境综合整治,不达标的小选矿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实现达标排放,该上污染治理设施的必须停产先上污染治理设施,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恢复生产。
  日前,庐江县环保局组织力量对庐南区域内24家小选矿企业进行全面调查。经查,区域内有24家小选矿企业,糍店黄老院杨荣琴选矿厂、赵政发选矿厂及糍店选矿厂3家共用糍店选矿厂同一营业执照,其他21家各自领取了营业执照,石门庵尾砂库内7处尾砂再选户都没领取营业执照。24家选矿企业中,庐江县黄屯含铁凝灰岩有限公司环评已通过县环保局审批,但未履行“三同时”验收,其余的都没有经过环保部门审批和污染治理设施“三同时”验收,擅自投产建设,9家选矿企业无独立矿山,购买钟山铁矿或矾山矿业公司低品位原矿加工,污染严重。庐江县环保局分别向钟山铁矿及矾山矿业下达通知,禁止在县内销售低品位矿石,以免造成“二次污染”。
  确定重点 一厂一策
  庐江县很快就确定了专项综合整治重点:一是违反环保法律、法规,不符合《庐南重化工基地产业发展规划》要求,严重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采选矿企业;二是无水污染防治设施,废水超标排放以及不能按期达标排放的采选矿企业;三是尾砂库库容已满、擅自恢复生产、尾砂直接外排的选矿企业;四是违反环评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擅自建设或投产的,污染处理设施不配套、运行不正常、污染物超标排放严重的,废渣无防流失措施、淋溶废水未经处理超标排放的采选矿企业。
  针对这些问题,庐江县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整治措施。一是优先解决群众生活用水困难。对因开矿导致地表水源枯竭、污染,由乡镇政府组织应急供水,保证基本生活用水,费用由各采选矿企业根据抽排地下水量和水污染物排放量分担。
  二是限期治理超标排污企业。黄屯河流域的钟山矿业有限公司1~2号排土场、新中远公司小岭硫铁矿、庐江县龙潭冲铜矿有限公司的废水治理工程,在规定时间内如不能通过达标验收,必须实施停产整治;砖桥河流域的石门庵津安铜业、超华铜选厂、广泰公司共用的石门庵尾砂库整改工程未经安监、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其选矿车间不得恢复生产。新中远公司磷铵、硫酸生产线在磷石膏堆放场未落实和硫酸蓄水坝外渗水问题未解决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三是依法取缔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小选厂、小化工。对未履行环评审批的庐江县朝阳化工厂、庐江县中盛选矿厂、庐江县糍店选矿厂、庐江县再生选矿厂、庐江县官塘选矿厂、振兴选矿厂、蓝天选矿厂、盘石岭矿产品公司、庐江县金湾选矿厂及石门庵尾砂库内的7处尾砂再选设施,县供电公司要立即停止供电,庐江县环保局在2008年6月30日前按法定程序报请县政府依法关闭。
  四是建立严格的项目审批制度。今后,庐南矿区新上的采选矿项目,必须符合《安徽庐南重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的要求,且经庐南重化工建设指挥部成员单位联席会审定,方可办理相关市场准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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