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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限塑令”只给商家带来商机
作者:陈旭  文章来源:东方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6 15:00:05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限塑令”实施已经一个月了,作为刚满月的“限塑令”到底对环保起了多少作用,是否被消费者逐步认可和接受?还需要让实践来检验。然而,让我们不愿意看到的是,在某种意义上,“限塑令”在客观上为商家起了另类的生财之道,让商家在“限塑令”的紧逼之下,把本该赠送给消费者的塑料袋卖给了消费者。而商家成了名副其实的赢家,赚取了这笔无形的财富。 

    来自《重庆商报》的一则消息说,“限塑令”刚满月,市民尚未习惯花钱购买塑料袋,却又要面临塑料袋涨价了。昨日,记者从西南最大塑料购物袋生产商重庆联发塑料原料工业有限公司了解到,本月10日前,联发塑料袋将集体提价,最高涨幅50%。(据7月3日《重庆商报》报道) 

    同样,在济南解放路西段一家烧烤店,一些老顾客发现,以前用餐时套在盘子上的白色塑料袋不见了。有的顾客向店主索要,店主说国家禁止生产这种薄型塑料袋,市场上袋子少了,商贩都是偷偷摸摸地卖。现在这种塑料袋价格比以前翻了一番,仍然供不应求。环保食品袋价格很高,他们只能放弃使用了。(据7月3日中国食品产业网报道) 

    国家颁布“限塑令”的目的是非常明确的,是“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从源头上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生产耐用、易于回收的塑料购物袋,引导、鼓励群众合理使用塑料购物袋,促进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然而,就在“限塑令”满月之际,我们看到的并非是借这一契机,真正达到限制使用薄型塑料袋的目的,反而是加速了商家借机涨价、把原来随着商品赠送的塑料袋卖给消费的机会。对于一些大点的超市,这可是一笔非常可观的经济收入。就连我们这些小地方来说,也几乎是一样的效果。超市还是那个超市,塑料袋还是以前消费者免费享受的那个塑料袋,所不同的是现在你要出钱买,超市完全可以从中赚取这笔额外的收入。消费者购物倒额外增加了费用。 

    当然,这里面与消费者猛然间不能适应“限塑令”带来的新变化有关,购物时没有带菜篮或袋子等,只好出钱买人家的塑料袋。然而,商家抓住这一良机,把原来无偿赠送的塑料袋有偿出卖也确实是一个新的商家。其结果是“限塑”工作的真正目的没有达到,商家赚了额外的钱,消费者出了冤枉钱。谁输谁赢,人们是清清楚楚的。 

    既然颁布“限塑令”,其目的就应该达到,发挥应有的效益。应该说,商家们还是在钻“限塑令”法律条文的空子,在卖商品的同时,增加了卖塑料袋的业务。因为“限塑令”明令“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商品零售场所必须对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并在商品价外收取塑料购物袋价款,不得无偿提供或将塑料购物袋价款隐含在商品总价内合并收取。”商家的收费是受法律条文保护的,谁能保证他们在销售塑料袋时不夹杂进去不合格的塑料袋来赚取黑心钱呢? 

    “限塑”工作任重道远,应该在实施当中不断完善,科学地、实事求是尝试,既保证“限逆”工作的推广落实,更要在很大程度上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不受损失。这种用购买的方式来限塑,只能给商家带来商机,给消费者带来损失,又达不到限制使用塑料袋的目的,如此限制下去,估计效果不是很乐观的。 (陈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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