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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理利国利民
作者:韩良  文章来源:青海新闻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9 9:11:49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青海新闻网讯 土地整理是土地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加耕地面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重要手段。具体来讲,土地整理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有关专项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调整土地关系,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和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可用土地面积和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活动。

  我省的土地整理已走过了六年多的历程。六年来,在国土资源部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共同努力,土地整理工作从无到有得到了全面发展。在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支持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突出的作用,成为深受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和农民群众普遍欢迎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我省地域辽阔,土地面积较大,耕地总量小,耕地分布差异明显,耕地资源稀缺,全省仅有813万亩耕地,人均耕地不足1.5亩,低于西部地区人均2.1亩水平。由于三分之二的耕地分布在黄河流域和湟水河两岸的东部地区,西部及青南地区占全省土地面积的97.15%,耕地仅占三分之一。按照《青海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青海省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专项规划》要求,我省耕地后备资源总量为374.4万亩。主要分布在湟水河流域、黄河流域、大通河流域的荒地及盆地上。其中黄河流域、湟水河流域的峪地上有192万亩后备土地资源。

  我省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省份。目前,全省340万农业人口中还有154万贫困人口,这些人口穷在土地贫瘠,人均耕地少。因此,大力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是农民脱贫的有效途径之一。

  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对我省的土地整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土地整理必须拓展内涵、提高水平、提升成效,在破解“保障与保护”两难命题、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现代农业、改善生态环境、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目前,党中央、国务院已将国土资源管理纳入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的范畴。我们应进一步强化国土资源管理力度,抓好我省土地整理的重大工程,搞好基本农田整理,加大土地复垦,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坚持兼顾国家和农民的利益,坚持土地整理利民、惠民、富民的基本方针,真正把好事办好。(作者: 韩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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