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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在可持续发展框架内解决气候变化问题
作者:吴绮敏 于青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10 10:03:17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经济大国能源安全和气候变化领导人会议9日上午在日本北海道洞爷湖举行,国家主席胡锦涛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胡锦涛指出,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应该以处理好经济增长、社会发展、保护环境三者关系为出发点,以保障经济发展为核心,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以节约能源、优化能源结构、加强生态保护为重点,以科技进步为支撑,不断提高国际社会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

    胡锦涛在讲话中指出,气候变化问题,从根本上说是发展问题,应该在可持续发展框架内综合解决。各国发展阶段不同、科技水平不同、所处环境不同,应该本着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为应对气候变化积极作出自己的努力,并力求有所作为,要做好以下几点。

    第一,要在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方面发挥示范作用。

    第二,要在推动国际谈判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三,要在开展务实合作方面发挥带头作用。

    胡锦涛强调,中国政府一向本着对中国人民和各国人民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我们已经把建设生态文明确定为一项战略任务,强调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努力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我们把积极开展节能减排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切入点,采取了节约能源、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开展植树造林等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为适应气候变化,中国不断增强在农业、自然生态系统、水资源等领域的适应气候变化能力,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努力减少灾害性天气和极端气候事件造成的损失。

    胡锦涛表示,中国愿同国际社会一道,为推动世界实现和谐发展、清洁发展、可持续发展而不懈努力。

    八国集团成员国和中国、巴西、印度、南非、墨西哥以及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韩国领导人出席了会议。会议通过了领导人宣言。宣言指出,气候变化是当前全球面临的巨大挑战之一。作为发达和发展中经济大国领导人,我们认识到为应对这些挑战所承担的领导责任,承诺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和各自能力,应对气候变化和与之相关的包括能源和粮食安全以及人类健康等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挑战。(吴绮敏 于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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