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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受肯定
作者:罗霞 邢燕冰 吴…  文章来源:海南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29 10:55:37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本报讯 (记者罗霞 实习生邢燕冰 吴梦如)对海口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行测评的省测评组,通过进行实地考察、材料审核等后,日前进行测评意见反馈。省测评组认为海口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地促进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大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显著提高。

  据了解,此次测评按照中央文明办下发的2008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来进行,测评体系基本指标分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等7大方面的指标和特色指标。

  测评意见指出,海口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并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海口政务环境逐步向廉洁高效推进,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不断巩固,努力营造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初具魅力,人民生活环境优雅便捷,城市生态环境优良,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城市特色鲜明。

  省测评组希望海口能继续坚持不懈的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并在经营性公共场所的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等方面加大管理力度。

  针对省测评组的反馈意见,海口市市长徐唐先表示,海口将继续持之以恒地开展创建工作,并对薄弱环节认真进行整改,同时将进一步探索长效机制,继续广泛发动群众,把创建工作变成市民的自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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