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文章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解振华:国际环境合作应坚持四项原则
作者:记者 王翰林  文章来源:科技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0/28 8:16:52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本报北京10月27日电 在今天召开的环境发展与合作———第五届绿色中国论坛会上,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指出,中国将更大范围加强环境保护国际交流合作,并提出四点建议。

  解振华指出,中国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事业一直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谋求与国际社会和世界各国的积极合作。他强调,在国际环境合作中应坚持四项原则:第一,尊重各国根据本国国情和自身发展状况所选择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既要在解决全球和地区性环境问题上所采取协调一致行动,也要尊重各国多样性的发展;第二,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发达国家应更多地承担全球环境保护责任;第三,加强环境技术的国际传播与合作,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消除交流障碍,建立合理的转让机制;第四,发达国家应进一步消除过高的环境标准形成的贸易壁垒,促进环境保护与国际贸易同步发展。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在题为“环境保护与社会公平”的演讲中强调,中国仍沿袭着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模式,环境资源的消耗体现为阶层和区域的不公平,环境不公又加重了社会不公。他提出,要建立一整套新的国家绩效考核体系,重新调整国土规划,加快实施生态补偿机制,并保障公众参与。(潘岳演讲全文

  据介绍,由中宣部、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环保绿化委员会、国家环保总局、广电总局和共青团中央联合主办的绿色中国论坛,已经成功举办了四届,论坛组委会表示,绿色中国论坛还将长期不懈的举办下去,并逐步发展成为一个国际性的论坛,以逐步建立起中国的环境保护、环境文化的理论体系。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