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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循环经济 中国的能源安全重在储备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世界能源金融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8 22:48:02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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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新的、日益重要的发展理念和战略,其概念来源于生态学。最早出现于1980年发布的《世界自然保护大纲》(Theworldconservationstratagem)。当时可持续发展被定义为:“为使发展得以继续,必须考虑社会和生态因素以及经济因素,考虑生物及非生物资源基础。” 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主席、挪威首相布伦特兰夫人提交联合国《我们共同的未来》的报告提出,我们需要一条资源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兼顾的道路,即可持续发展道路。该报告所给出的可持续发展定义是: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自身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这个报告提出了两个重要思想:一是贫困会导致环境恶化,因为贫困饥饿的人们为了生存会掠夺性使用资源和破坏其周围环境;二是要在合理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发展经济,使经济和社会得到可持续发展。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就可持续发展问题在全球范围内展开了讨论。 可以将对可持续发展的定义归纳为下面几个方面。1991年国际生态学联合会和国际生物科学联合会从生态学角度,定义为“保护和加强环境系统的生产和更新能力”,即不超越环境系统再生能力的发展。1991年国际自然保护同盟、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世界野生生物基金会共同发表的《保护地球:可持续生存战略》从社会学角度,定义为在生存不超出维持生态系统承载能力的情况下,改善人类的生活质量,发展的最终落脚点是人类社会。 更多的可持续发展定义是从经济属性方面提出的。这类定义虽有不同的表达方式,共同点是都认为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经济发展。从经济发展的角度,定义为在保护自然资源质量和提供服务的前提下,使经济发展的净利益增加到最大限度。相应的可持续增长政策应寻求在不耗尽自然资源资本存量的条件下,维持一种可接受的人均实际收入增长率,今天的资源使用不应减少未来的实际收入,是一种不降低环境质量和不破坏世界自然资源基础的经济发展,并且这种发展能够保证当代人的福利增加时,也不应使后代人的福利减少,应当尽量满足每一代人平等地获得资源和机会的需求。 虽然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已为世界所普遍接受,但源于不同的基础与角度,可持续发展至今没有一个被广泛接受的定义。但是,可持续发展有两个鲜明的特征是大家认可的:一是发展的可持续性,即发展应能持续满足现代人和未来人的需要,达到现代与未来人类利益的统一;二是发展的协调性,即经济和社会发展必须充分考虑资源和环境的承载力,强调社会、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追求的是经济高效率、社会公平、代际兼顾、人和自然的和谐。基于这两个特征,可持续发展问题归结为经济增长、社会公平、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环境保护。 那么,由于能源的特性和在生产消费中的作用,可持续发展问题实际上集中反映为能源问题。基于耗竭性能源资源而言,“可持续”发展要求尽量节约用资源、环境保护及能源环境的社会公平对人类实现经济增长目标的制约,或在这种制约下实现经济增长的过程来定义。这也是一种可能用于政策实践的可持续经济发展的定义。 因此,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能源解析也主要表现在资源、环境与社会三个层面。在资源层面,随着对煤和石油等不可再生能源开采利用,能源资源耗竭日趋严重,价格上涨,现代经济和社会发展对能源的依赖使得能源成为发展的主要约束;在环境层面,能源尤其是化石燃料的开采利用是导致区域性乃至全球环境压力的主要来源;在社会层面,能源是满足现代人的基本需要和服务的前提,能源供应和质量的均衡配置是反映社会公平和和谐的重要因素。 对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特点是速度快,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经济增长。种种社会经济因素使得资源和环境无法得到战略性的保护,而成为增长的约束条件。可持续发展不否定经济快速增长,但日益严峻的能源环境问题需要发展中国家重新审视如何实现快速经济增长。基本思想是:既要保证适度的经济增长,又要保持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环境,这就是我们说的“又好又快”原则。发展中国家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可持续的政策和战略原则。 矿物燃料储量、未来价格和成本趋势、技术变革、发现新资源储量或新能源品种的机会等等,都包含着极大的不确定性。例如,对于矿石燃料的储量情况,包括数量、类别和分布,很难做到完全掌握和精确估计,而与之相关的开采、投资活动和能源价格决定都是在信息不全的基础上做出的,种种不确定性都将影响到能源市场的供应和需求。现代经济发展不可能回避能源环境不确定性问题,不同的理解会导致不同的能源战略与政策。如果冷静和动态地来看待能源问题,无论是已知的、还是猜测的能源来源以及期望的技术进步,都不足以消除对能否有供给充裕、价格合理的能源和环境来支持向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担忧。中国的人均能耗还很低,能源的不确定性给中国带来很大的能源安全问题。 中国本身的长久可靠的能源安全应当立足于国内储备,因为只有国内的能源才是价格和数量最终可控的,也就是说,一吨埋在国外的石油与一吨埋在国内的石油具有不同的能源安全意义。因此,在制定能源战略与政策时,科学和客观性尤其重要。中国应当充分估计能源稀缺、相应的价格上涨和环境影响问题,有效地保证中国能源不会过度依赖国际市场。做具体的投资规划决策时,也必须尽可能考虑不确定性带来的能源稀缺和环境风险。 能源开采利用的外部性主要体现为环境污染和资源耗竭。能源在生产、运输和消费各阶段会不同程度地损害环境,产生外部环境费用,这些费用常常不完全进入企业成本。外部环境问题不仅给本国带来影响,还会造成越境污染。主流的常规能源是不可再生的,你用多了,我就少了;这代人用多了,下代人就少了。发达国家在发展过程中没有考虑发展中国家的能源环境问题。污染和稀缺有很强的经济外部性,但它们的外部性影响往往被低估,污染制造者受到的惩罚与治理成本通常不成比例,资源耗竭的成本更是常常被忽略。因此,政府“修正外部性”的作用非常重要。与能源有关的环境污染和资源耗竭外部性不仅减少当代人的福利,更容易减少后代人的福利。解决能源外部性必须正确理解,外部性源于市场在资源和环境配置上的“失灵”,修正外部性主要是政府如何协助解决“失灵”问题。因此,对于经济转型国家,确立市场为主、政府为辅的能源战略是解决外部性问题的关键。 与能源相关的公平问题至少存在三个方面:国内、国际与代际之间。首先,政府需要决定如何将国有能源资源在个人之间进行分配,保证公众的基本能源消费。保障社会公平是政府的责任。从企业和个人行为出发,无法考虑社会公平分配问题。围绕这一问题主要是能源价格政策和价格补贴。能源公平的代际问题则更为复杂。实践说明,以中国的人口和经济的快速增长,能源资源和环境的压力会很大。下一代人是否有足够的能源支撑现代化生活,是否有一个适合生存的自然环境,主动权完全掌握在当代人手中。他们的能源环境公平取决于当代人的喜好。现在的能源价格和投资决定会影响到资源损耗率和自然环境,从而影响后代人的生活质量。 在国际方面,经济发展的先后已经造成了能源分配和环境污染的不公平。发达国家在经济发展进程中的大量耗能和环境污染,大大缩小发展中国家的耗能和环境空间。发达国家应为能源价格和气候变化承担更多责任,因为发达国家人均耗能更高,大多数温室气体排放来源于发达国家的工业发展。环境经济学的排放权理论认为,环境容量是一种财富。经济活动主体拥有排放一定量污染物的权力(即人均排放权),就等于对一定的环境容量资源拥有了产权(即环境产权)。这种环境资产产权与一般经济学意义上的产权(如土地所有权、资产所有权)类似,可以通过交易实现转移。中国的人均排放很低,如果从公平角度确定了人均排放权,就有权要求发达国家通过交易或援助承担更多的能源环境责任。但是,中国的低能源价格政策和现实的贸易结构却使得中国承担着较大的能源环境责任。 对于国内能源公平,政府能源政策和战略原则应该是支持能源公平的同时不丧失能源效率。就代际而言,战略决策中尽可能考虑后代人的利益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能源战略甚至应当考虑生活方式的相关问题。相关的解决方案会对能源资源利用和环境产生深远的影响。在国际上,我认为争取能源和环境公平应当是政策和战略的要点。除了强调发达国家承担起能源价格和环境污染的责任,还应当要求他们必须由于环境问题而降低能源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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