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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拉响"蓝色烟雾"警报 局部已出现污染征兆 |
作者:记者刘茜 通讯员…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1/2 7:35:31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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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讯 广东省环保规划顾问、中国工程院院士唐孝炎近日在参加广东省环保规划论证会议上指出,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快速增长,珠江三角洲部分城市存在着发生光化学烟雾污染的潜在危险,一些城市在局部区域已经出现了光化学烟雾污染的征兆。 光化学烟雾是由汽车和工厂烟囱排出的氮氧化物和碳氢化合物,在阳光紫外线的作用下发生光化学和热化学反应后,生成的一种毒性很大而且不同于一般煤烟废气的浅蓝色烟雾。光化学烟雾具有强烈的刺激作用,能使人眼睛红肿、喉咙疼痛,严重者出现呼吸困难、视力衰退、头晕目眩、手足抽搐。 专家指出,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当能源结构中煤炭的比重下降、机动车保有量上升时,如污染控制措施不力,光化学烟雾污染就会产生。据最新统计显示,至今年上半年,广东机动车突破1300万辆,并以每年20%的速度递增。仅去年广州市机动车新上牌数目便达到10万辆。2003年广东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显示,虽然全省空气质量总体良好,但一些空气污染物有上升趋势。以二氧化氮为例,去年的日均值为0.031毫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4.8%,而广州、深圳、东莞、佛山、汕头、中山、茂名、江门等8个城市,均存在二氧化氮超标现象。二氧化氮污染主要来自机动车污染。据统计,全省机动车每年排放约170万吨尾气,约占二氧化氮排放总量的70%-80%。 专家指出,为有效防治光化学烟雾污染,首先要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通过提高机动车排放标准、制订有效的经济政策以及实施科学的交通管理,减少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其次,加强燃煤电厂烟气脱硝工作;另外,建立臭氧超标预警系统。当臭氧浓度达到预警浓度时,采取有关措施如建议公众尽量少出门,减少私车使用,对氮氧化物排放量大的企业实施短期限产减排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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