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文章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国家环境保护部与新疆签署7年环保合作协议
作者:刘兵 贺占军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28 7:05:51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新华网乌鲁木齐9月27日电(记者刘兵、贺占军)27日,国家环境保护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签署环保合作协议,从今后到2015年,国家环境保护部将加大对新疆环保政策、科技、人才、资金等方面的倾斜力度,加快新疆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基础能力建设,提高新疆环保工作整体水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席努尔·白克力说,新疆地域辽阔,物产丰富,随着西部大开发的推进,近年来新疆依托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经济,粮食、棉花、林果、畜牧四大基地建设取得显著成效;通过积极引进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使石油天然气、煤炭、有色金属等优势矿产资源得到重点开发,准东、伊犁、哈密、库车-拜城四大煤炭基地拔地而起,目前进入新疆的大企业大集团达151家,其中世界500强22家,中国500强62家。去年新疆生产总值达3523.16亿元,人均生产总值突破2000美元,新疆已进入改革发展稳定的最好时期。但由于新疆地处欧亚大陆腹地,属典型的内陆干旱性气候,植被稀少,在166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绿洲面积只占4%,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生态环境脆弱的问题依然非常突出。

    国家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周建说,自“十五”时期以来,新疆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完成水土流失治理1067.5平方公里,改良盐碱地2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从1.92%提高到2.94%,退牧还草4515.94万亩,塔里木河综合治理进展顺利,下游累计得到生态输水22.77亿立方米。但新疆仍存在土地退化严重、城市环境质量较差等问题,绿洲地区城市人口压力大,密度达328人/平方公里,全区水资源开发比例接近50%,部分地区用水超过安全警戒线。

    周建表示,近年来国家环境保护部累计投入4亿元支持新疆环保工作,仅2007年就投入近1亿元。根据环保合作协议,国家环境保护部将成立新疆环保工作协调小组,建立完善对口支援新疆环保工作的机制;中央环保专项资金、污染减排专项资金继续向新疆倾斜;继续支持新疆公路、铁路、机场、管道的基础设施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建设的环评工作;支持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防治;加强伊犁河、额尔齐斯河等国际河流的化学物排放监测;支持新疆50个乡镇、行政村的农村环保建设;加大新疆环保人才培训力度并支持新疆优先展开生态补偿试点工作。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