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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推环境资源补偿制度 对超标区域收取罚金
作者:刘双双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18 15:09:03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中新社长沙十月十七日电 (记者 刘双双)今后三年,长沙将对当前广大百姓最关心的水、气、声、渣、生态五大环境领域污染治理问题进行整治,并推出环境资源补偿制度,对超标区域收取排放超标污染物的罚金。

长沙市长张剑飞今日透露,为改善城市环境,长沙市委、市政府出台实施《长沙市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计划从现在起到二O一O年重点解决三百六十九个污染治理项目,切实提升长沙整体人居环境质量。

按“谁污染、谁治理,谁利用、谁补偿”的原则,长沙在治理行动中将推行环境资源补偿制度,即根据流域、区域环境质量标准,对完不成年度区域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扬尘削减任务的区域,每年按照二氧化硫一吨四万元、化学需氧量一吨八万元、扬尘一吨四万元的标准收取环境资源补偿资金,补偿资金统一上缴市财政作为环境保护专项基金,用于“三年行动计划”污染治理。

根据《行动计划》,长沙整治期间将完成七十六家造纸企业的提质扩规整治、关闭五十家小造纸企业;对二十四家涉化工、制革、印染、建材等污染严重的企业实施停产治理、限期治理和搬迁;淘汰各种规格的干法中空窑、湿法窑、机立窑等落后工艺,城市规划区内所有水泥行业全线退出等多项治理任务。

张剑飞表示,通过《行动计划》的全面实施,长沙力争使长沙的天更蓝、水更清、城更绿、空气更洁净,环境质量处于中部城市领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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