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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970平方公里
作者:郅振璞 孙爱霞  文章来源:人民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26 11:02:58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人民网西宁10月26日电  近年来,水土流失面积占总面积近半的青海省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截至2007年底,全省累计投资84256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970.42平方公里,极大地改善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也对周边地区乃至下游省区的生态环境改善起到了重要的调节作用,有力地支持了全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青海省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由于特殊的自然地理和气候条件,全省水土流失面广量大,在72万平方公里的国土面积中,水土流失面积达到35.18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49.1%。其中黄河流域5.9万平方公里,占境内流域面积的38%,长江流域6.0万平方公里,占境内流域面积的30.5%,内陆河流域轻度以上土壤侵蚀面积23.28平方公里,占境内流域面积的64%。

  青海省不断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截至2007年底,全省已累计投资84256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9079万元。仅“十五”期间,各类完建的水土保持项目,共计减少土壤流失量427.29万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1953万立方米,增加林草植被面积13.94万公顷,提高植被覆盖度28%,增加粮食产量570.78万公斤,增加经济收入1770.96万元,流域收益人口达到36.8万人,其中9.95万人实现脱贫。

  青海水土保持工作实现了“三增加、三减少、三改善”。即增加基本农田、粮食产量、群众收入; 减少坡耕地面积、土壤侵蚀量和贫困人口;改善了农牧业生产条件、生态环境、群众生活水平,促进了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据达标验收的小流域资料汇总计算,水土流失严重的东部农业区治理后的土地利用率由50%以下提高到70%,最高的达90%,未利用土地由50%以上减少到30%以下;水平梯田由治理前占耕地的25%增加到50%以上,林草覆盖率由10%增加到30%以上;60%以上的人畜饮水困难得到解决。经过水保综合治理的小流域人均产粮达到400公斤以上,比治理前提高100公斤,人均纯收入由500元提高到1000多元,最高的可达2000元。(郅振璞  孙爱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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