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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发达国家获得应对气候变化核心技术,难!
作者:游雪晴 罗晖  文章来源:科技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10 8:50:05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如果纯粹在自主创新的语境下,“能否从发达国家获得核心技术”这个问题只有唯一一个答案———休想;但当问题限定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时,答案则应该是肯定的。因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等规定,发达国家有义务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技术。可惜,这依然还只是写在纸上的规矩,没有真正落地。

  关于技术转让之难,在11月8日结束的“应对气候变化技术开发与转让高级别研讨会”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指出,转让费太高,发展中国家根本用不起;没有具体的操作机构;政府无权让私营企业把手里的技术拿出去转让……总之,政策、知识、体制、资金和法律方面的障碍依然存在。

  值得欣喜的是,在这个由中国政府和联合国共同举办的会议上,来自70多个国家的政府官员和相关国际组织、企业、学术团体及非政府组织的700多名代表达成了《应对气候变化技术开发与转让北京宣言》(下称《北京宣言》),为冲破障碍提供了一线希望;作为会议成果,《北京宣言》将对年底在波兹南和明年在哥本哈根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产生影响。

  宣言指出,气候变化影响着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没有一个国家能在气候变化的巨大挑战前独善其身,也没有一个国家能单独承担应对气候变化的重任。为努力避免人类对气候系统的危险干扰,加强国际合作的需求空前紧迫。

  宣言表示,必须按照“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和各自能力,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和消除贫困的努力中,应对气候变化。

  宣言强调技术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关键作用,认为需要加快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宣言同时强调技术转让的重要性,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的相关能力建设。要致力于消除各方面障碍,创设激励机制,以促进减缓与适应气候变化技术的有效转让与推广。

  宣言表示,为应对气候变化的严峻挑战,需要更有效利用现有机制,需要有涵盖技术开发与转让各阶段的全新的、创造性的国际合作机制。

  对于全新的、创造性的国际合作机制,与会者提出了很多种方案。其中,清华大学低碳能源实验室主任何建坤教授提出的T-CDM设想受到了高度关注。

  何建坤说,技术转让是发展中国家发展低碳基础设施的关键。因为没有低碳技术,发展中国家的基础设施就只能是高碳的,而这对全球气候的影响将是长久的。但出于自身竞争力的考虑,在没有政府引导和激励的情况下,发达国家的私营企业不会主动转让其最先进的低碳技术。同时,技术输出方往往通过合资、合作等方式控制关键技术,转让的低碳技术的成本又往往高于在役主力技术。而目前清洁发展机制(CDM)下的碳市场的规模又不足以支持低碳基础设施建设额外的资金需求,因此,何建坤建议改变目前以项目为基础的CDM模式,将发展中国家所需的低碳技术“打包”,以若干启动项目的设备购买为依托,发达国家为打包技术的额外投资提供贷款;发展中国家政府为转让技术提供电价、税收等优惠,促进应用;产生的减排量部分出售给发达国家政府,部分转让给技术输出方,从而构建一个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开展互惠双赢合作,使技术提供方的知识产权得到保护,技术受让方的市场竞争力有所保障。

  金融危机是否会使这一系列制度设计成为泡影?解振华说,金融危机是近忧,气候变化是远虑,并不矛盾。可以在应对金融危机时,加大气候变化减缓和适当的投入,调整产业结构,改变经济发展方式,如果处理得当,近忧和远虑可以同时解决。

  有意思的是,大会闭幕式一度因印度代表强烈要求发言而改变程序,这位代表只说了一件事,明年的哥本哈根会议前,印度希望就这一话题再开一次研讨会,请大家都去。发展中国家对应对气候变化技术的渴望可见一斑。(本报北京11月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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