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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欲放弃对大熊猫专门立法 条件被指不成熟
作者:张欧  文章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6 21:55:09  文章录入:鬼见愁  责任编辑:conghe

  条件不成熟 成都拟取消大熊猫保护条例

  (记者 张欧)去年,成都拟立法禁止恶搞大熊猫的消息曾引发强烈争议。而在历时一年的调研论证后,本月成都市法制办公布《2009年度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其中《成都市大熊猫保护条例》被列为“拟加强调研论证项目”。
 
 
 
而在昨日,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条件不是很成熟,该局正在和市法制办联系,准备放弃为大熊猫专门立法。

  大熊猫立法为其他立法让路

  “2009年的立法任务很重”,成都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主任周越霖解释,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目前以统筹城乡和灾后重建为重中之重。另外,在全国不少地区出租车行业相继出现风波的背景下,《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也更显急迫,目前为大熊猫量身打造一部法律不能排上优先序列。

  野生熊猫保护法规较完整

  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对于野生大熊猫,《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规,对大熊猫这一特殊物种及其栖息地保护,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构架。

  圈养熊猫保护立法还不成熟

  该负责人称,对于圈养大熊猫,如何提高它们的福利,如何就人工繁育研究制订相应的保护法规,“的确有需要”,但是在成都仅涉及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和成都市动物园,社会化不是很强;这方面如何切入品牌保护,商标、文化产业有一定难度。考虑到条件还不成熟,所以他们经过慎重研究,作出了放弃立法的决定。

  部门观点:

  禁止恶搞缺乏可操作性

  为大熊猫“量身打造”的法律就此将划上休止符,立法禁止恶搞大熊猫也无从谈起。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认为,网络是开放的,“从社会现实和可操作性来看,恶搞是控制不了的,不要把立法看得万能,保护大熊猫的形象,只能靠引导。”

  台北动物园

  网上为“团团”“圆圆”预热

  大陆同胞赠送给台湾同胞的大熊猫“团团”“圆圆”即将赴台。尽管具体日期尚未确定,但台北市立动物园已开始进行相关准备工作。5日,该园开通了“Ya!大猫熊-台北大猫熊保育网”。据新华社

  四川将建立自然保护区数据库

  (吴昭华 记者 李斌)昨日,第二届九寨天堂国际环境论坛第二次前期筹备会暨四川环境保护与生态省建设研讨会在成都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根据《四川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四川省有望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全省自然保护区数据库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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