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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下放权限审批提速 |
作者:邓慧玲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23 9:08:29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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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广东省环保局获悉,广东省环保局以“便民、创新、高效、服务”为原则,通过构建阳光审批,依法下放审批权限等,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进程。 广东省环保局通过项目环评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公示、审批听证等形式,促进公众参与,构建阳光审批。 此外,广东省环保局还提高了环保审批效率。对重大项目,省环保局在收到按规定程序报送的资料完备、符合审批要求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属于环境保护部审批的项目,7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简化产业转移工业园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程序,对于产业转移工业园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省环保局和地方环保部门应分别在30天内和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和初审工作。 与此同时,对不涉及跨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环境影响、环评审批权限属于省环保局的5类项目,下放或委托地级以上市环保局审批。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在保证依法依规审批的同时,要对审批项目进行备案提交省环保局。 提前介入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省重点项目,指导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审等。在项目初步选点或选线阶段,对选址在环保上的合理合法性进行初步判断,确保选址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禁止建设区域内,并符合经广东省人大审议、广东省政府颁布实施的全省和珠江三角洲环保规划的要求,避免出现前期做了大量工作,而后在环评论证中出现选址明显不可行的被动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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