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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破获一起非法捕杀10条中华鲟特大案
作者:江时强 徐烨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24 9:33:25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新华网宜昌12月23日电(记者江时强、徐烨)长江航运公安局23日向新华社发布消息称,经过两个月时间的紧张工作,一起特大的非法捕杀10条成年中华鲟的犯罪案件被长航警方破获,犯罪嫌疑人陈建华等多人被抓获归案。

2008年10月20日18时18分,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接到报警:在长江湖北省宜昌市江段,一条成年中华鲟被一张大渔网卡住死亡,极可能系人为捕杀所致。接到报警,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过勘查,发现死亡中华鲟长3.45米,重约300公斤,腮部和背部被擦刮伤,卡住中华鲟的渔网长21米、宽2.2米,网绳为直径0.8厘米的尼龙绳。根据现场渔政部门介绍,一渔民在长江打鱼时,自己的渔网与猎捕中华鲟的大渔网缠在一起,渔民在提起渔网后发现了被网住的中华鲟。

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民警通过调查走访,发现宜昌市点军区人陈建华和康建国一段时间以来经常乘渔船昼伏夜出,在中华鲟遭捕杀的长江水域活动,具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立即组织抓捕,于10月20日晚抓获犯罪嫌疑人陈建华。第二天,警方在一辆开往扬州的客车上将犯罪嫌疑人康建国抓获;在宜昌市港窑路水产市场将水产品商人靳辉抓获。经过审讯警方了解到,犯罪嫌疑人陈建华、康建国共同捕杀中华鲟,靳辉则以高价出售,三人均分赃款。

交通运输部公安局局长张玉胜、长江航运公安局局长王茹军等高度重视并直接指导办案,长航公安局宜昌分局局长张虹、副局长赵春华等与众多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迅速展开侦破工作。

经查,2006年10月至2008年10月,陈建华、康建国先后非法捕杀10条中华鲟,由靳辉将中华鲟肉卖给荆州市沙市区水产品商贩徐有新,由徐有新在沙市进行批发分销。在公安机关的强大攻势下,犯罪嫌疑人徐有新于11月18日到长航公安局宜昌分局投案自首。参与分销的犯罪嫌疑人余龙、彭英、李金成、龚祖家等人也已被抓获。

中华鲟被称为“水中熊猫”,距今已有1.4亿年,素有“活化石”、“长江鱼王”之称,是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作为我国国宝,已处于濒临灭绝的状态,科学监测预计野生中华鲟已不到300条,我国正在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实施中华鲟人工繁殖。非法捕杀中华鲟的犯罪行为,严重威胁到中华鲟物种安全。

目前,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对该案的调查仍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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