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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天然气供暖:75%的新住宅使用天然气供暖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1/30 19:29:22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本报综合消息德国家庭冬季主要采用天然气和燃油供暖,此外还有少量住宅采取远距离供热、用电或烧煤等方式采暖。近年来,天然气的使用越来越普遍,75%的新住宅使用天然气供暖。

  德国联邦燃气和水利联合会的最新统计数据表明,2003年有46.6%的德国家庭使用天然气供暖。在德国的供暖市场中,其他采暖方式所占比例依次为:燃油供暖31.6%,远距离方式供热12.4%,电力供热5.85%,煤炭采暖3.6%。尽管燃油供暖价格比天然气便宜,但由于对环境污染较严重,燃油锅炉的使用开始缓慢下降。远距离供热由于在输送过程中会造成热能散失,也不是未来的发展趋势。

  天然气在德国供暖市场上的比例不断上升离不开政府的支持。按照计划,柏林2005年冬季二氧化碳排放量要比1990年减少25%。为达到这一目标,柏林市政府近年来不遗余力地推广使用天然气这一清洁能源。2002年底,柏林煤气公司与市政当局签署了为期3年的气候保护和空气净化合作协议,旨在通过在能源和供暖市场以及汽车燃料市场上大力推广天然气,争取每年减少6万吨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目前,柏林煤气公司向60多万户住宅提供天然气供暖,占柏林供暖市场的43%。

  德国普遍采用独立供暖,一户或几户使用一个大小不等的锅炉进行采暖,没有固定的供暖期。住户室内暖气一般设有4个档位,室温可以通过调节档位来控制。德国能源机构从舒适和节能的角度出发,向公众建议的室温为:卧室16摄氏度,起居室20摄氏度,书房22摄氏度,浴室24摄氏度。

  德国能源匮乏,石油几乎100%进口,天然气80%进口,煤的进口量也日益增长。节能和环保处于能源利用的重要位置。德国能源机构及时发布节能措施并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服务于联邦政府有关环保的方针政策。2002年2月生效的《能源节约法》取代了以往的《供暖保护法》和《供暖设备法》,旨在规范锅炉等供暖设备的节能技术指标和建筑材料的保暖性能。在德国政府的推动下,天然气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近年来应用得越来越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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