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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热议"排污权卖钱":"市场手段"促企业自觉减排
作者:韩洁 裘立华 岳…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3/5 17:04:55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新华网北京3月5日电(记者韩洁、裘立华、岳德亮)企业没有排污权指标将被禁止排污,而企业一旦通过排污治理节约出多余的排污指标还可以出售获利,目前我国在东部部分沿海省市试点的“排污权卖钱”模式引发两会人大代表的热议。
  “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是用市场经济手段解决环境问题的有益探索,是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创新。”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省长吕祖善对记者说。
  就在今年两会开幕前,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批复同意浙江省在太湖流域杭嘉湖地区和钱塘江流域开展COD(化学需氧量)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同时在浙江全省范围开展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这标志着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王保安4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此前两部委已经批复同意江苏省在太湖流域、天津市在滨海新区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此次扩大试点范围,对于我国从制度上构建节能减排长效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排污权交易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排放量的前提下,内部各污染源之间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排污量,从而达到减少排污量、保护环境的目的。这一概念最早由美国经济学家戴尔斯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目前在国外广泛使用。
  王保安指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以排污权有偿使用为核心,以市场交易为手段,通过机制和制度创新,构建能够反映环境资源稀缺程度、供求关系和污染治理成本的排污价格体系,是实现保护环境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向综合运用经济、法律以及必要行政手段转变的制度性跨越。
  “简单举个例子,一个企业假如按照各种核定可以排放100吨污水,但它通过排污治理等办法,只排放80吨污水就够了,那节余的20吨污水指标就可以出售,其他有需要的企业可以来购买。”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院总工程师包景岭解释说。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在去年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关于当前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报告中指出,当前,我国水环境安全仍然面临威胁,污染减排面临巨大压力,距离完成“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较2005年减少10%的目标依然有较大差距。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温州市工商联副会长、华峰集团董事局主席尤小平说,太湖流域、钱塘江流域发生的蓝藻等事件再次敲响生态警钟,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推出将促使企业改进技术、降低污染。作为一种以市场为基础的控制策略,效益差、污染严重的排污者在市场竞争中将处于不利地位。从而阻止排污者使用这部分权利,使得环境质量水平高于环境标准。
  “现在很多纺织、化工等高污染行业都开始自觉挖掘节能减排潜能,大家都知道,排污权指标一旦浪费,损失的就是金钱,而且指标紧张时花钱也买不到,直接影响企业新项目运行。”尤小平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早在2007年11月,浙江省嘉兴市在全国率先推行排污权交易,新建设项目所需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COD和二氧化硫,必须是从老企业通过减排工程削减下来的。只有购买了排污权,新项目才能获准进入市场,否则企业将面临停水、停电、停产等一系列惩罚。
  2008年,嘉兴市还在全国率先挂牌成立了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全年市、县(市区)两级共实现排污权交易136宗,交易额达1.19亿元。
  包景岭说,现在天津也出现不少以排污权交易为主营业务的企业,而且效益都不错。目前天津市正在尝试建立一个排污权交易平台,让有需求的买方和卖方都到这个平台来进行交易。未来还可以尝试建立一个“排污权绿色银行”,企业排污权不销售的话可以存到这个银行里来,将来实现保值增值,使得污染治理对企业而言,从一项负担转变成一个盈利点。
  对于排污权交易试点的推广前景,不少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受金融危机影响,很多原材料和资源产品价格大幅下调,一些资源消耗型的企业可能会有所抬头,给当前节能减排带来压力,在这种形势下加快推进排污权交易具有重要意义。
  但同时,由于排污权是个新事物,涉及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方方面面,工作十分复杂,无论是省内交易、跨地区交易还是跨国际交易仍面临许多问题要解决,如一些企业因为自身发展需要不愿意转让排污权、受区域限排影响跨地区交易能否行得通等,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稳步推进中不断总结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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