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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水电亟待“同网同价” |
作者:李洋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3/16 11:47:52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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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日前表示,水电定价机制需进行改革,实现“同网同价”。 他说,目前,我国水电开发的水平还只有设想装机容量的30%,远远落后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长期以来,我国对水力发电站建设中移民的补偿政策是按当前移民的原有资产价值来补偿。而建设水电站的多数地区比较贫困,对移民的总体补偿不高,使部分移民离开原有土地后无法脱贫,更谈不上致富。 他说,要对水电价格进行改革,“建设水电站所用投资高,电价就应该高一些”。目前水电价格仍远未体现其应有的价值。水电价格上涨后,所获得的收益应投入到电站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对移民的经济补偿中去。他说,水电价格实现“同网同价”之后,必然增加电网公司从电站购电的成本,销售电价可能略有上涨,如果涨得过多还要进行适当调整。 他说:“不能因为担心销售电价上涨而长期遏制水电价格,水电定价机制的改革势在必行。” 水电同网同价,是指水电站的发电量电网要全部接纳,在同一电网内,水电和火电同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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