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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城市圈的历史性突围
作者:黄勇等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5/4 11:52:43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暮霭沉沉楚天阔。因江而起、因江而盛的江城大武汉,通衢九省,拥有钢铁、汽车、光电子、化工、冶金、纺织、造船、制造、医药等完整的工业体系,一直是华中地区最大的工商业城市。
  很多专家认为,凭借全方位的实力,武汉,有可能成为中部地区崛起的发动机。
  2008年9月10日,国务院批准了《武汉城市圈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由此,以武汉市为中心、包括周边100公里范围内的黄石、鄂州、孝感、黄冈、咸宁、仙桃、天门、潜江9市构成的区域经济联合体,成为“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从区域中心城市到城市圈,再到“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武汉区域地位的每一次变化,都是发展思路的重大转型。
  武汉城市圈,以占全省31.1%的土地面积和51.6%的人口创造了全省60.7%的国民生产总值,是湖北省产业和生产要素最密集、最具活力的区域。这次转型,对武汉、对整个湖北乃至华中地区来说,都至关重要。
  春夏之交,记者来到武汉三镇,来到荆楚大地,处处感受到“两型社会”建设带来的勃勃生机。
  ■部省合作
  国家意志与区域发展战略相结合,积极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
  3月27日,环境保护部与湖北省人民政府在武汉市签署《共同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合作协议》,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湖北省省长李鸿忠在协议上签字。
  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环境保护综合监督管理权力的中央政府部门,一方是力求以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方式实现中部崛起的省人民政府,这种“部省合作”模式的结合点就是建设“两型社会”,实现科学发展。
  针对这种“部省合作”模式,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教授张占斌指出,环境保护部与湖北省签署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合作协议,这种主动参与、提前介入的做法可以更好地贯彻国家的环保政策,使环保部门的能力得到充分发挥;可以指导地方的工作,积极推进城市圈“两型社会”的建设,实现环境与经济的双赢;还能探索出环保工作的新经验,供其他省份借鉴。
  张占斌说,由于与最前沿的实践相结合,环保工作者可以在合作的过程中总结经验,提高环保工作水平,完善环保政策,探索出中国环境保护的新道路。
  湖北省副省长赵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国务院批复中提出,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支持在武汉城市圈开展有关专项改革,先行试验一些重大的改革开放措施。为此,湖北省抓住机遇,积极做好与国家部委的对接工作,争取国家支持,形成上下结合、全面推进改革试验的工作。”
  武汉城市圈在环保机制体制方面的创新为中国环保新道路的探索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赵斌表示,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是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的具体实践。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是中国环保新道路的主要内涵。把这两方面工作做好了,中国环保新道路就会在我们面前显现。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长江流域经济研究所所长秦尊文认为,“两型社会”建设成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高度融合、实现双赢的崭新切入点,武汉城市圈为此而推出的各项改革举措为其他地区探索环保新道路提供了借鉴。
  部省合作,实现国家意志与地方战略的全面对接,无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历史性转变,还是对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重要的促进意义。
  ■“两型社会”

    武汉城市圈建设升格为国家战略,努力实现发展路径的根本转型
  打造城市群或城市圈,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早有成功探索;而建设“两型社会”战略的提出,也已有一段时间。但把“两型社会”建设和城市圈建设结合在一起,武汉则在我国城市发展历史上首开先河。
  湖北省副省长赵斌指出,国家批准武汉城市圈为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是国家推进新一轮改革的重大决策,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探索社会主义发展新道路、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加快把湖北省和武汉城市圈建设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是一次难得的历史性机遇。
  “生态环境保护是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容,是探索生态文明的突破口,站位非常高。”秦尊文对记者强调说。他认为,“两型社会”建设既是武汉城市圈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基本内容,也是武汉城市圈未来经济发展的政策方向,“即由传统的高消耗、高排放、高污染为特征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向低消耗、低排放、低污染的循环经济模式转变”。
  据统计,2008年,武汉城市圈经受了特大自然灾害和世界金融危机的考验,G D P 增长14.8%,而污染物排放量却减少了,污染物减排量在全国名列前茅。这一增一降,初步显现了“两型社会”建设对武汉城市圈实现科学发展的推动力量。
  赵斌语气坚定地对记者说:“如果说东部沿海地区走的是由粗放到集约的道路,那么中西部地区就必须在科学发展上实现一步到位!”
  ■环境同治
  先行先试,突破行政体制坚冰

  秦尊文同时还兼任两个职务: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试验区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湖北省武汉城市圈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长期的研究和关注,使得他对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特点和意义有着更深刻的理解。
  与最早的深圳等特区以及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等沿海试验区相比,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具有自己的特色:面积更大,发展程度更低,因而具有更大的实用性、可复制性,对广大中西部地区更具有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
  与成渝城乡统筹试验区相比,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一大创新,就是要在跨越不同层级的行政区域范围内展开。这意味着武汉城市圈首先要解决如何突破原有的行政区划和层级体制问题。秦尊文强调说,这是一个30年改革尚未触及的体制性难题,改革势必会引发诸多利益格局的重大调整,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决策机制就无法引导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试验工作必然难以推进。
  因此,构建统一的决策体系是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制度创新战略选择的首要之举。
  秦尊文认为,“统一”包括统一权限和统一思想两个层面,统一权限就是要建立一体化的决策机构,统一对城市圈的建设规划和方针、政策做出决策,并在城市圈的范围内统一执行;统一思想就是要理清城市圈建设思路,将其统一到以科学发展观为根本指导的“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认识路径上来,以此为出发点和归宿规划城市圈的经济社会发展。
  因此,如何打破行政区划和层级障碍,如何突破行政体制坚冰,真正实现一体化发展、整体化推进,成为横亘在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之路上的一个难题。
  自2007年以来,湖北省直各部门和武汉城市圈9市政府扎实推进包括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一体化在内的“五个一体化”,探索并构建区域共建共享的经济一体化,破除以行政区划为基础的土地使用、财政、投资、环境保护等各种体制机制障碍,力求最终实现建设“两型社会”的目标。
  “环境同治”摆上了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最为优先的位置。记者了解到,2008年7月,武汉城市圈9座城市的环保局长在武汉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决定每年举办两次环保联席会议,重点推进环保深度协作,并共同采取以下措施:
  ——统一编制城市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统一制定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实现流域共保、上下游共治,建立污染源监控、环境质量监测、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三位一体”的区域环境安全保障系统;
  ——共建、共享污染处理处置设施;
  ——合理布局整体产业结构,引导产业城市间转移,延伸循环经济产业链,促进城市圈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化、规模化发展,建设全国重要的环保产业基地等。
  而在此之前,区域性环境保护的合作就已经开始探索:武汉、黄石、咸宁、鄂州4市共同签署协议,携手保护梁子湖;以循环经济为突破口,打造武鄂黄大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区;2008年4月,建立了全国第一个跨区域新农村建设试验区——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面积涵盖仙桃、洪湖、监利3市(县)的14个乡镇(办事处、管理区、工业园区),使环境经济政策向农村拓展。
  ■宏观决策
  环保部门更有为,环保工作天地宽
  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使得环境保护工作境界大开。
  湖北省环保局局长李兵说,直接参与“两型社会”建设,环保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参与综合决策的任务更重了。”他坦言:“我们身上工作压力很大!”
  环保部门首先要解决的,是如何在武汉城市圈各政府部门之间建立一个综合协调机构,从制度上保证环保部门的跨部门协调能力,从而在规划区域、城市的发展过程中,在参与各种计划、发展规划的制定过程中真正体现出环保部门的作用和权威性。
  湖北省环保局提请省政府批准,成立了由40多个省直委(办、厅、局)和17个市(州)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湖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常设机构环委会办公室就设在省环保局,建立了定期协商、信息互通等机制。
  同时,湖北省环保局成立了跨行政区域的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办公室,发布了《武汉城市圈环境保护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制定了相应专项改革实施方案,并将任务分解到省直各相关部门,有序地推进改革试验。
  湖北省环保局还会同10多个省直部门,共同推进环保专项治理,在明确各自职责的基础上,限期完成关闭企业的淘汰任务,加快淘汰造纸、印染等行业落后产能,改变了过去环保部门单兵作战的模式,形成了各部门齐心协力抓环保的局面。
  由于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是一项历史性探索,所以环保部门必须敢于实践,敢于创新。
  同别的试验区相比,国家并未给予武汉城市圈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政策和资金上的倾斜,但给予了其“先斩后奏”的改革权,鼓励有了好点子就大胆试。特别是在涉及环境、资源等问题上可以“先摸着石头进行试点改革,事后申报相关政策支持”。
  赵斌对记者表示:“武汉城市圈的突破口是体制机制创新,要从观念更新入手,着眼于体制机制创新,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大胆试验,率先突破,尽快形成有利于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
  这种探索成功的范例,就是绿色电力调度机制。去年11~12月,湖北省环保局通过协调省经委、省电力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在全国率先推出绿色电力调度机制,在保障主网安全稳定和可靠供电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水能,尽量多发水电,优先调度脱硫机组。受益于绿色电力调度,华润电力湖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加林在接受采访时说,去年12月和今年1月共减排二氧化硫939吨,比计划多发电1.8亿度,为企业增加边际利润1000余万元,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实现双赢。
  依靠绿色电力调度这一创新机制,湖北省促进了电力供应结构的变化,绿色电量增多,水电供应大幅度提升,脱硫机组发电量在火电总电量中所占比例提高。在实施绿色电力调度的45天内,全省火电累计减排二氧化硫约1.47万吨,为湖北省完成2008年二氧化硫减排任务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指导思想的激励下,类似绿色电力调度机制、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制度这样一系列有利于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体现综合协调特点的体制机制纷纷出台,大有“百舸争流”之势:
  ——2007年以来,在全国率先推出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改革,按照“核征分离、过程公开、使用核查”的总体要求,建立起一种新的“环保开票、税务征收、银行入库、财政统管”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模式。
  ——为将企业给生态环境带来的破坏程度降至最低,大冶市试行环境保证金制度,企业预先缴纳环境保护保证金,将保护环境和企业成本结合起来。
  ——2008年9月,武汉城市圈以废旧电池回收为主的危险废物网络回收处置系统正式启动,改革创新危险废物管理模式。
  “绿色电力调度的实施,既促进了企业节能减排,还增加了经济效益。下一步,我们要不断向新的环保领域探索。”李兵说。
  ——创新环境管理体制,率先将城市圈环境行政管理部门纳入政府组成部门,设立城市圈环保督查中心,积极推动环保机构向县以下延伸,逐步建立覆盖农村的环境管理组织体系。
  ——建立体现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机制、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制度、生态补偿长效机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绿色采购制度、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区域环境保护协作机制等。这些机制,有的已经成形,有的正在研究。
  ——发行环保彩票和水环境专项治理债券;成立生态环境保护投资公司;设立城市圈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设立城市圈生态环境保护基金;开展环境税费改革试点;建立多元化环保投融资体制等市场化创新举措,都在酝酿之中。
  同时,湖北省将选择合适时机增加氨氮、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碳3项开放性指标作为城市圈新的污染物控制指标;增加对农用化肥施用强度的考核要求,以推动农村环保工作深入实施。
  这些考核指标在全国尚无先例可循,需要环保部门继续探索实践。
  《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生态环境规划纲要》指出,要将武汉城市圈打造成人水和谐、绿色宜居、持续发展、生态文明的生态城市群。实现这个总体发展目标,第一阶段是2009年~2012年,为起步和重点突破阶段,核心目标是城市圈内所有城市达到环保模范城市要求,建成环保模范城市群;第二阶段是2013年~2020年,为全面推进和完善提高阶段,核心目标是城市圈内所有城市达到全国生态市要求,建成生态城市群。
  我们期待着这样一个大武汉早日建成。
  (本报记者 黄勇 台桂花 原二军 方芳 邹静昭 李飞 孙朝 余桃晶 王杰芳 鄢祖海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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