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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退耕还林十年累计造林4.03亿亩
作者:赵永平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5/5 8:48:39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本报长沙5月4日电  (记者赵永平)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现场会上获悉:退耕还林工程实施10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08年底共完成退耕地造林1.39亿亩、荒山荒地造林2.37亿亩、封山育林2700万亩,累计造林4.03亿亩。

  工程区森林覆盖率平均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风沙危害、水土流失减轻。目前退耕还林工程已经从全面建设转到巩固成果阶段。

  据悉,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中央已累计投入1961亿元,到规划期结束,中央还将投入2404亿元。工程覆盖25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涉及1.24亿农民。通过工程实施,植被增加了,地方经济发展了,农民收入增加了,生产生活方式转变了。

  据国家统计局抽样监测,1999—2007年,抽样监测的退耕还林县地区生产总值增长了约2倍。截至2008年底,退耕农户平均获得补助5113元,1999—2007年,退耕还林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6.2%。

  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从2008年至2015年,将落实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和补植补造等五大任务:

  建设稳产高产基本口粮田5954万亩,其中西南地区退耕农户人均高产稳产基本口粮田不低于0.5亩、西北地区不低于2亩;建设户用沼气池580多万口、太阳能灶108万台、节柴灶338万眼;实施生态移民131万人;大力发展后续产业,扶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加快农民技能培训,培训农民1180万人次;实施补植补造任务7031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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