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文章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发改委负责人:2009年节能减排确定八项重点工作
作者:苏民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5/6 11:16:45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今天表示,2009年是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的关键一年,毫不松懈地推进节能减排,不仅对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至关重要,也是当前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措施。

    这位负责人强调,今年节能减排的8项重点工作包括:

    一是大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提高项目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和“两高”行业项目资本金比例,引导金融机构严格限制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贷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采取转移支付方式,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淘汰落后产能给予奖励。二是继续加大重点工程实施力度。安排新增中央投资、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资金支持10大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和重点工业污染治理项目;支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重大环保技术示范项目;支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三是加快推广高效节能产品。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今明两年通过财政补贴方式,对达到能效等级1级或2级标准的高效节能空调、电冰箱、洗衣机等10大类产品,加大推广力度;今年通过财政补贴方式推广节能灯1亿只,支持在13个城市开展节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四是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深化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和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支持建设一批循环经济重点项目。五是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研究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研究制定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意见。六是继续强化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加快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体系;开展2008年省级政府及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目标责任现场评价考核。七是不断完善法规和政策。八是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加大对重点地区和行业经常性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集中力量对挂牌督办企业、区域限批地区,以及重大环境事件和严重违法地区进行环保后督察。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