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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在中国市场大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北京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6/17 11:25:16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在中国虽然起步较晚,但却拥有巨大的市场潜力。”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主任沈龙海6月15日在2009中国北京国际节能环保高层论坛上表示说。

  合同能源管理,是用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投资的一种投资经营方式。数据显示,去年中国节能服务产业总产值增长到417.3亿元,合同能源管理(EPC)项目年节能能力达569.27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367.18万吨碳。

  近年来,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国得到长足的发展,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的会员已从最初的59家增加到了去年的317家。同时,社会上还出现了大批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节能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据统计,从2006年底的51家增长到了2007年76家,同时从业人员增长到35000人,增幅为66.67%。

  不过,沈龙海也表示,目前我们还存在一些主要问题和障碍,一是多数节能服务公司为中小公司,能力弱,特别是中西部地区节能服务公司少;二是节能服务公司融资难,实施能源管理项目越多,资产的负债就越多,就有可能影响公司的资金量,最终导致公司的破产;三是现有一些政策规定不利于节能服务公司的发展,缺乏对节能服务公司的激励政策;四是对合同能源管理的服务理念宣传还不够,很多人还不知道、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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