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文章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山东:重点企业须编环境报告书
作者:周雁凌 季英德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6/19 8:58:55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中国环境报记者 周雁凌 季英德 济南报道 山东省重点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试点工作将以青岛市作为试点市,在辖区内全面开展重点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工作;其他市将选择辖区内的2~5家重点企业作为试点企业。明年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动重点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工作,所有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都要编制企业环境报告书。

  山东省环保厅科技标准处处长谢锋介绍说,《山东省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指南》于2009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个企业环境报告编制标准,也是全国首次以标准的形式规范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行为。环境保护部已委托原山东省环保局组织编制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中国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

  为加快推进重点企业环境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原山东省环保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重点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环保局组织辖区内重点企业做好环境报告书编制工作。据悉,自2005年开始,海尔集团已连续4年编制企业环境报告书。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