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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有特色的林改之路
作者:杜峻晓  文章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6/22 16:12:13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走生态保护型的林改之路,是陕西省在林权制度改革之前确定的方向,也是陕西省在10个县推行林权改革试点期间乃至全面推开林权制度改革之后坚持的目标。这是符合陕西实际的路子,同时也是一条富民之路。

  在林权制度改革中,各地情况不尽相同。这就要求各地必须结合自己实际,选择走什么样的林改之路。选择就是决策,决策则要胸中有大局,不仅要考虑眼前,更要考虑未来,把决策的立足点放在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上。陕西省选择走生态保护型林改之路,是陕西林业部门干部反复调研、多方征求意见的结果,是各级干部群众集体智慧的结晶。陕西地貌类型复杂,南北差异明显,走生态保护型的林改之路,显得尤为必要。在陕西省的最北端,土地沙化严重,林木稀少,生态极为脆弱,林权制度的改革,就是更好地用合理的制度推动这些地方的植树造林工作,使生态进一步得到改善,让绿色多些再多些。

  在林权制度改革中,必须把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第一位。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改革的成功,才能使林权制度改革发挥长久的生命力。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的党和国家进行的每一次改革,无不与群众的利益紧密相连,从来都把群众的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正因为这样,改革开放才赢得了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取得了世人瞩目的巨大成就。陕西省进行林权制度改革之初,群众也曾有不解,也曾有困惑,但林业部门的干部与群众多商量、多沟通,通过艰苦细致的思想工作,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利益。通过拿到林权证,吃下“定心丸”,让群众真正成为山林的主人,造林、育林、护林和发展林业的积极性空前高涨。

  每个改革制度的出台,均伴随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不完善到尽可能完善的过程。林权制度改革也一样,必须注意解决随时可能出现的问题,哪怕是小小的瑕疵。陕西省各级林业部门加大了林权制度改革中的检查监督力度,基本杜绝了建档发证中出现的不合理现象,对那些不符合政策要求、群众意见较大的林改单位,责成其返工整改,确保林权制度改革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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