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文章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江西省遏制湖泊富营养化加重趋势
作者:张玉珍  文章来源:大江网-江西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6/30 15:53:06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本报讯 记者张玉珍报道:记者6月23日获悉,为切实保护好鄱阳湖及其他重要湖泊(包括万安水库、柘林湖、洪门水库、仙女湖、上犹江水库、七一水库)水环境,我省近日下发通知要求,以鄱阳湖保护为重点,到2010年鄱阳湖及其他重要湖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鄱阳湖富营养化加重的趋势得到遏制;到2030年,鄱阳湖及其他重要湖泊地区的自然生态环境风貌得到逐步恢复,形成流域生态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宜居环境。

  通知要求,鄱阳湖及其他重要湖泊流域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造纸、酿造、印染、制革、医药、选矿以及各类化工等行业落后生产能力的淘汰力度。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要在2009年底前完成治理;对逾期未完成的,实行停产整治或依法关闭。严格控制在鄱阳湖及其他重要湖泊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

  在鄱阳湖及其他重要湖泊保护区范围内城镇新建、在建污水处理厂都要配套建设脱氮除磷设施,保证出水水质达到一级排放标准;已建污水处理厂要在2010年年底前完成脱氮除磷改造,出水水质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严格执行城市排水许可制度,加强对排入管网污水的水质监管。在鄱阳湖及其他重要湖泊保护区范围内依法禁止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据了解,鄱阳湖及其他重要湖泊保护区范围内各级人民政府要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污水、垃圾污染治理,科学规划畜禽饲养区域,鼓励建设生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通过发展沼气、生产有机肥和无害化畜禽粪便还田等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方式,确保达标排放,对目前未能达标排放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抓紧进行治污改造。在鄱阳湖最高水线外3公里范围内,其他湖泊最高水位线外1公里范围内严格控制种植蔬菜、花卉等单位面积施用化肥量大的农业活动,严禁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