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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应对气候变化实施方案》通过专家论证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辽宁省水利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7/10 20:26:43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2009年7月9日,辽宁省发改委会同省气象局在沈阳组织召开了《辽宁省应对气候变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专家论证会。会议由省发改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小普主持,省气象局副局长张立祥参加论证会。

  以国家气象中心院士李泽椿为组长,由农业、林业、水利、海洋、环保、气象、经济等相关行业的9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方案》进行了审查、质疑和评议,经综合评价,专家组认为《方案》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一致同意通过专家论证,专家组同时也对《辽宁省应对气候变化实施方案》提出了很好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方案》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上报省政府审批。

  《方案》编制工作于2008年2月中旬启动,2009年3月完成。在《方案》的编制和修改过程中,坚持站在《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总体框架下,从辽宁省实际出发,与各行业应对气候变化的专项方案相结合,对气候变化的基本事实与趋势、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以及应对气候变化面临的挑战等进行了具体、透彻的分析,提出了以发展低碳经济为核心,以节约资源、控制排放为主线,加快经济发展方式和社会消费方式的转变,统筹协调经济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重点领域和具体措施。《方案》的实施将为辽宁省应对气候变化,节能减排,全面实现省委、省政府振兴老工业基地、发展低碳经济和建设生态省的目标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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