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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税要取之于水用之于水
作者:李允峰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中证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7/23 9:18:19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王金南表示,开征水资源税的时机已经成熟。专家建议实行“阶梯式税率”,针对不同类型用户应该体现不同的税率。

  笔者认为征收水资源税要避免在征收其他资源税时出现的问题,避免弊端重蹈覆辙。

  征收水资源税的目的主要是想通过收税来提高人们的节约用水意识。但水资源面临的最严重的问题不是在使用上的浪费而是水资源被污染。采掘行业的发展对水资源的污染造成了很大风险,但对于污染的治理却跟不上,这才是造成我国水资源贫乏的真正原因。

  要确保水资源税能够起到保护水资源,治理污水和环境污染上取得好效果,最重要的就是要保证水资源税的“取之于水和用之于水”。在今年的暴雨当中,不少城市里的垃圾大量冲入河流,对水资源的保护造成了新的隐患,包括城市排水系统改造在内的保护水资源投入缺口巨大,水资源税的收取可以弥补资金不足问题。

  在筹措更多的治理水资源被污染的资金上,除了收取水资源税之外,环境保护部门和司法机关联合起来,加大那些对水资源造成污染的企业的处罚也是一个办法。而国家税务局和水资源保护部门也应该定期检查,确保把水资源税收这一“好钢”用到保护水资源的“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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