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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从四个层面推进统筹城乡环境保护试点工作
作者:徐旭忠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7/25 18:29:33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新华网重庆7月25日电(记者徐旭忠)近日,环境保护部出台了《关于重庆市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重庆完善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新机制,创建统筹城乡环境保护新模式,为探索中国特色环境保护新道路积累经验。

    重庆市于2007年9月被当时的国家环保总局批准成为全国首个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工作试点。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生态立市和环境优先的理念,以统筹城乡环境保护为主线、以加强三峡库区水环境安全保护为重点、以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为核心、以创新环境保护政策为手段、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支撑,积极推进统筹城乡环境综合配套改革实验。

    《意见》要求重庆市从以下四个层面推进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大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城乡一体化,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稳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二是全面加强三峡库区水环境保护,开展工业园区污染集中防治示范,库区环境问题研究和跟踪监测,加强库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管理。三是促进区域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大力推进污染减排,积极创新一揽子环境经济政策。四是加强环境基础能力建设,开展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建设示范,设立环保法庭和开展公益诉讼代理人制度试点,加快实施环保科技和工程示范等。

    到2012年,重庆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统筹城乡环境保护试验区建设取得初步成效,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三峡库区长江干流水质达到Ⅱ类。到2020年,环境保护各项改革全面深化,形成统筹城乡环境保护的制度体系。环境基础设施基本完善,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三峡库区长江干流水质稳定保持Ⅱ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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