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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将立法协调电子垃圾回收再利用
作者:记者刘芳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18 10:35:26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新华网巴黎1月17日电(记者刘芳)据法国媒体17日报道,法国政府正在起草有关法令,并与行业协会和消费者协会协商,计划于今年8月启用全国性的电子垃圾回收办法。

  根据该法令,自8月13日起,从电脑、电视、冰箱、洗衣机到电话和电吹风机,所有新出厂的电器都将印有小垃圾桶标志,表示其使用寿命完结之后可以回收再利用。

  电子产品生产商将作为回收主力,承担其产品未来的回收及循环再利用费用。零售商则需在新家电的销售发票上标明其承诺:每出售1台新电器,就负责1台被淘汰电器回收过程中的运输费用。

  对消费者而言,电器产品价格将在8月13日之后平均上涨10欧元至15欧元,作为使用者对电器回收的出资。法令将对具体的出资标准作出规定,如电吹风机最多可涨价3欧元,电冰箱最多可涨价17欧元。

  法国政府是根据欧盟有关电子垃圾的统一处理办法制订上述法令的。与旧轮胎、报废汽车等污染源的处理办法相同,电子垃圾回收也遵循“谁生产、谁销售、谁使用,谁就负担相关环保费用”的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

  据统计,法国境内现有4.45亿台在使用或已报废的大小电器。法国人每年扔掉150万吨报废电子产品,相当于每人每年13公斤,且这些电子垃圾的重量正在以每年3%至5%的速度增长。

  实际上,大部分旧电器都有回收价值。如法国电信公司宣传资料指出,构成手机的主要材料是铁(3%)、镍(1%)、锌(1%)、银或钯(1%)、铜(15%)、陶瓷(6%)和塑料(63%),这些资源全都可以回收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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