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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环保之缰”约束“项目冲动”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大洋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20 13:42:36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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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历了长期的计划经济时代之后,随着与全球经济的逐渐融入接轨,在市场经济意识的日益浸润下,很多地方政府对“发展”忧心如焚,恨不得一天就建成个罗马,明天就能富起来。这种意识,最终积蓄、表现为一种难以遏制的“项目冲动”。客观地说,这种冲动鼓起了地方发展的信心和动力,在相当程度上有其合理性。但是,在这种冲动的心态下,部分地方政府却一听“投资”就兴奋,一听“项目”就头脑发热,为了尽快享受“发展”之利,甚至不惜不守法律,违背科学,其中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忽略环保,用环保代价求得一时之利。本次被国家环保总局叫停的30个项目中就能看出这样的影子:据悉,本次被叫停的大多是电站项目,因此上马这些项目客观上应与当今普遍存在的电荒有关。而电荒正是在相当程度上已经成为某些地区的发展瓶颈。 “项目冲动”虽不宜一概否定,但显然,缺少了“环保之缰”束缚的项目冲动是危险的。环境遭到破坏,终将影响到人类的生活本身,而使“发展”的效果大打折扣。 笔者认为,这些大型项目能够绕开环保法而上马,对当前的环保工作敲响了警钟:其一,这说明环保法亟需调整。据悉,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对未经环评就开工的项目,环保部门最高罚款额度为20万元人民币。这对动辄几千万元、几亿元的项目根本起不到什么警戒作用。其二,这说明“政府主导型”的环保模式固然必要,但还要更大程度地发挥公众、媒体对环保监督的力度,否则,面对数量庞大的建设项目,监督起来会力不从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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