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文章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洗车行内“水耗子”成灾 监管部门执法乏力
作者:张海瑞  文章来源:太原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8/11 7:08:55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近日,太原市民举报:在漪兴路9家洗车行中有六家私自开凿地下井,利用地下水洗车。对此,并州环保行新闻采访团对此进行了追踪采访。发现在太原私自开凿地下井洗车的行为,并非只局限在漪兴路。

  7月29日中午,在位于玉门河机电市场门口的富龙汽车美容装饰行内看到,几名工人正手拿喷枪,水花四溅地洗车,顺着水枪找过去,却未发现连接水管的水龙头。映入眼帘的是在杂物遮掩下的水泵,一根塑料管笔直地伸到了地面以下,这显然是私自凿井取水。

  有关部门统计,除大型车辆一般自洗外,太原市现有的近20万辆中小型机动车需要纳入正常清洗范围,这对洗车行业的迅速兴起和繁衍奠定了有利的基础。但与此同时,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越来越多的洗车行老板当起了"水耗子",私接管道、擅拆水表、偷用民用水、消防水,更有甚者,干脆私自凿井,一头钻进了地下水。

  如何彻底杜绝这种非法采用地下水的行为,并州环保行新闻采访团采访了市水务局水政监察支队一负责人,他介绍,长期以来,他们对这些私自开凿地下井的洗车行进行过治理,但都是治理完之后,死灰复燃现象比较普遍。我们也只能发现一家,治理一家。执法中,除让洗车行限期整改外,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罚,但由于许多洗车行不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手续,若车行老板不予配合,执法便很难进行。

  众所周知,太原是全国严重缺水城市之一。近年来,太原市一再加大地下水开采的管理保护力度,全面展开关井压采的工程,目的就是为了保护我们珍贵的地下水资源。同时,根据《水法》规定,偷采地下水者将受到2万元至10万元的处罚;如果数额特别巨大或有严重情节的,最高可被判处无期徒刑。但在太原市,由于执法存在难度,很多"水耗子"却长期游离于法律制裁之外。试想,如果再不加强监管,彻底整治,你家打一眼,他家打一眼,势必会对地下水资源造成严重的威胁。本报记者 张海瑞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